“制定規則的人破壞規則,實施規則的人濫用規則。說明在一些官員眼中,法律約束力遠低於公權力威懾。”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陳宏光認為,需創新礦產資源開發、監管等各項制度,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發生。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建議,削減地方政府行政配置礦產資源的權力,提高市場化和公開透明度,引入社會聽證、媒體監督等機制,將資源配置過程置於公眾監督之下。
“在逐利的商人眼裡,一座礦山就是一座金山。他們處心積慮和你結識,變換花樣給你送禮,不是感情有多好,而是看中你掌握權力可能帶來的巨大利益。”在楊先靜案庭審現場,公訴人認為,要解決礦產腐敗高發態勢,除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和權力監管,完善行政審批流程、政務公開等體制機制建設,關鍵還在於從業人員宗旨意識、責任意識和依法行政意識的加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