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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中石化或因去年青島事故考核降級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23 09:21:21


  中評社香港7月23日電/往年基本次次上榜的中石化今天沒有名列在央企考核A級企業的名單中。這是2003年國資委成立以來中石化出現的首次脫榜情況,或許同去年在青島發生的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洩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有關。

  對重大事故企業按規需做降級處理

  2013年,中石化依舊保持了盈利增長,其控股的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業績報告顯示,中石化作為股東應占利潤為661.32億元,同比上升3.5%。但2013年中石化安全形勢嚴峻,不僅發生了“11·22”東黃輸油管道洩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還發生了“8·28”環評限批事件,受到了最嚴厲的環保處罰。

  特別是青島事故中,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7.5億元。當時,國務院同意對48名責任人分別給予紀律處分,對涉嫌犯罪的15名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並責成山東省人民政府、中石化集團公司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責成青島市人民政府向山東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而根據國務院國資委所頒布的《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規定,依據《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中央企業年度經營業績考核最終結果分為A、B、C、D、E五個級別,完成全部考核目標值為C級進級點。但企業發生重大資產損失、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環境污染責任事故等,國資委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降級、扣分處理。

  國資委曾在內部多次明言,國家法律規定中有關安全生產的禁止規定和國資委制定的《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禁令》是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不能踩、不准碰的“紅線”,中央企業必須遵守、不許逾越,絕不能打折扣、搞變通。

  而就在青島事故發生幾天後,國資委主任張毅曾親自中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視頻會議上,再次嚴令“採取非常措施,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也層透露,國資委將修改完善安全生產考核細則,對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進一步從重處罰。此次中石化跌下A級企業或許是國資委進一步收緊安全考核之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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