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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盤點免職官員復職:涉不雅視頻者無人復出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12 11:47:45


 

  分析:“保留級別”埋下起復伏筆

  52起輿論普遍關注的官員免職案例,85名官員被免,29人起復,占比達34.12%。但是,如果排除生活作風問題無人起復這個特殊現象,被免官員的起復率高達50%。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許耀桐等受訪專家認為,即便三成被免官員起復,也比例偏高,有損“免職”的威懾力,“出於珍惜人才方面的考慮,對免職官員固然不能一棒子打死。但現實中,不排除違規起復,比如將‘免職’作為平息輿論的‘擋箭牌’,甚至於鑽法規的空子,作為日後起復的‘跳板’和過渡”。

  “‘免職’實際上是個中性詞”,竹立家說,《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公務員法》的處分類別中,都沒有“免職”。對“免職”作出規定的是《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免職’適用面很廣,沒犯錯的官員也可以免職。即便犯了錯的官員,也僅是問責,不是處分。”

  對於犯了錯被免職的官員,《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要求,“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

  竹立家稱,個別地方從這項規定中找到了騰挪空間,“幾乎每一名起復的官員,特別是因為各種違紀原因免職起復的官員,都會引發質疑,但出面回應質疑的官方,都稱合乎規定。因為如果是‘閃電復出’,比如兩三個月就起復,那麼只要比原職務低一點,就合規;如果一年後起復,即便高於原職務,也符合要求”。

  上述16起因形形色色違紀被免職的案例,9名起復的官員中,3人所在地區的官方出面回應質疑,均稱“合規”。如邵立勇,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就曾向新京報記者說,邵立勇原職務是濱州市工商局局長,半年後起復的職務為威海市工商局副局長,為降職使用,而且履行了相關的組織程序。

  “免職後起復的另一個操作空間在於免掉的是職務,不是級別。保留原級別,那麼就繼續享受相同的待遇。這就為起復留下了‘伏筆’。”竹立家說。

  子女“吃空餉”的山西省靜樂縣原縣委書記楊存虎的起復過程,佐證了竹立家的說法。2012年1月,山西省靜樂縣原縣委書記楊存虎因其女兒王燁5年吃空餉10萬元被免職,兩個月後就起復改任山西省忻州市環保局官員。

  忻州市新聞辦發布的新聞通稿中稱:“2012年1月15日,免去楊存虎同志靜樂縣委書記職務,保留正縣級別。”“2012年3月20日,忻州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楊存虎同志任忻州市環保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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