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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劉振偉:品種審定制度現階段不能取消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3-10 16:28:19


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振偉(中評社 林艷攝)
  中評社北京3月10日電(記者 林艷 黃博寧)今天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梅地亞中心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柳斌傑、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勝明、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尹中卿、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袁駟、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振偉,就人大專門委員會與人大工作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農民日報記者:據了解,種子法修訂草案今年上半年將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是一部重要的涉農法律,各方面都非常關注。我們知道,如果種業知識產權保護不夠,研發將缺乏後勁,我想請問劉振偉副主任委員,這次修法在這方面有什麼考慮?對品種審定制度這次修法有無考慮?

  劉振偉表示,種子是農業的核心競爭力,現行的種子法是2000年頒布實施的,現在實施已經15年了,有一些制度已經不適應現實需要,所以這次提出對種子法進行修改。

  劉振偉表示,這次種子法的修改主要是對育種科研的體制、植物新品種保護的制度、品種審定的制度、種業監管的制度以及法律責任等作出全面的規範,為建立現代種業制度提供法律保障。現在草案稿已經完成,我們將盡快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劉振偉還表示,我先講一講品種審定制度。品種的審定制度就像工業產品進入市場前的准入制度一樣。這個制度在上世紀60年代,在一部分省已經開始實施。上世紀80年代在國家層面實施。現在我們通過審定的農作物的品種是21000多個,林木品種是5300多個。

  劉振偉指出,實行品種審定制度以後,一批綜合形狀好、適應範圍廣的優良品種得到了推廣。當然這個制度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通道太窄,需要審定的品種很多,通道窄。另外,我們過去吃不飽的時候,對品種的標準定的是產量標準,對抗病的、抗蟲的、抗疫的並且形狀好的重視不夠,這是有缺陷的。在審定的過程中,有一些地方公正性不夠,這都是這次修改需要解決的問題。

  劉振偉表示,這次修改我們是把通道上的流量減少了,原來我們需要審定的主要農作物的品種是28個,這次減為5個。另外,我們開了一個新通道,對大型的種子企業,就是搞育繁一體化的種子企業,他自己研發的品種讓它按照國家的辦法自行測試,國家不再統一組織測試,但是企業要對真實性負責,如果造假有高額的處罰,並且取消自行試驗的資格。

  劉振偉指出,另外,對審定的品種推廣應用時,出現嚴重缺陷怎麼辦?我們建立了強制的退出制度。品種審定制度總體看還是一個合理的制度,在現階段是不能取消的。

  劉振偉進一步介紹道,我再說說你講的種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我們國家種業的知識產權保護起步比較晚,但是對這項工作是重視的,成效也是比較顯著的,但是實事求是地講,我們國家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比較小。主要表現是對原始創新的激勵制度發揮得不充分,導致的結果就是搞品種選育的人不少,但是我們修飾性的品種、模仿性的品種比較多,低水平重複的比較多,品種的同質化問題嚴重,這與我們的制度設計不合理有關。比如一個搞原始創新的花幾年或者十幾年搞了一個品種,但是別人把這個品種或者繁殖材料拿過去,在個別性狀上做一些修飾,又去報新品種,就堂而皇之地去推廣和應用了,這對原始創新是一個致命性的打擊。所以我們這一次在制度設計當中,要加大對原始創新的激勵保護,強化了對原始品種權人的利益保護和利益獲得途徑,可以說在種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上,我們向前邁進了一步。當然我們與國際上的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相比,還有一定的距離,但由於我們起步晚,要小步快跑,先走一步。

  (後援記者鄧冠英、黃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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