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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陳欣新:兩制不是“老死不相往來”的鴻溝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4-08 00:25:19


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香港澳門法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新欣
  中評社澳門4月8日電(記者 黃博寧)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香港澳門法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欣新在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主辦的《開拓“一國兩制”實踐新征程》研討會上表示,“一國兩制”之下的“法治”,既不是要實行一種制度吃掉另一種制度或一種制度“臣服”於另一種制度的“一元化”,也不是要挖掘兩種制度“老死不相往來”的鴻溝。大陸地區同香港、台灣、澳門地區是平等的法域,不存在誰高於誰的問題。

  陳欣新表示,在“一國兩制”條件下,“民意”包含兩部分內容,既有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地人民的“民意”,也有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特別行政區人民的“民意”。這兩部分在某些問題上可能是一致的,而在另一些問題上則可能會有不同意見。

  “法治”既不是要實行一種制度吃掉另一種制度或一種制度“臣服”於另一種制度的“一元化”,也不是要挖掘兩種制度“老死不相往來”的鴻溝。

  “一國兩制”條件下的“法治”,是確保兩種制度的相對獨立性,防止出現制度歧視和“井水、河水相犯”的不利,推動兩種制度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共同提高的力量。

  陳欣新表示,這有效地避免壓制不同政見對法制的衝擊。因此,在“一國兩制”條件下,“法制”是以不同制度下各地區人民的“協調公意”作為意志基礎的,而不是僅以某一制度下個別地區人民的意志為意志基礎的。這就決定了以基本法為核心的“一國兩制”法律體系必須以“寬容”作為基本精神和指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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