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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廣東揭陽原副市長受審稱受賄是領導安排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6-13 10:43:26


  中評社廣州6月13日電/揭陽市貪腐窩案又有新進展。昨日(12號)上午,陳弘平的“左膀右臂”、揭陽市原副市長鄭鬆標在佛山中院異地受審,他被控受賄、單位受賄及濫用職權三項罪名,涉案金額過千萬元,同時作為被告的還有揭陽市公路局。對於這些指控,鄭鬆標則將所有的罪過都推到了老領導陳弘平身上,稱一切都是“領導”安排,自己其實是“被收錢”。

  指控:

  收錢助人獲工程承包權

  廣州日報報道,今年51歲的鄭鬆標,是土生土長的揭陽人,歷任揭陽市市公路局局長、黨組書記,揭陽市政府副秘書長,2012年升任揭陽市政府副市長。

  據佛山市檢察院指控,2007年7月左右,鄭鬆標經時任揭陽市市長陳弘平介紹認識許秋琳。2007年至2011年間,鄭利用職務便利,幫助許取得揭陽市老北河橋綜合整治工程、省道335線路面大修工程、潮汕機場進場路主體工程等多個交通工程項目的承包權。

  在此過程中,鄭先後四次非法收受許人民幣232萬元、100萬港元。其中,最多的一次是在鄭鬆標的辦公室內,許秋琳等人來到鄭鬆標的辦公室,放下了一個裝有200萬元的紙箱。

  在單位受賄罪的指控中,檢方稱鄭鬆標和揭陽市公路局四次收受許秋琳及其工程分包商謝某給的費用780萬元人民幣。款項大部分用於購買煙、酒等物品,另外購買珠寶、玉器共計260餘萬元。

  濫用職權方面,佛山市檢察院指控,在2010年9月底,陳弘平要求鄭給予揭東某公司綠化建設補助款,鄭鬆標明知該公司不符合補助條件,仍未經討論研究,擅自批示揭陽市公路局給予該公司撥款人民幣200萬元,後陳弘平將該200萬元用於“陰宅”的供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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