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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李嘉誠撤資對香港意味著什麼?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9-17 11:06:34


  中評社北京9月17日電/長和系近日的重組再次令外界關注。不過,這一次似乎是內地媒體比香港媒體關注更多。連續兩日,內地官方媒體便對於是否應該“留住”李嘉誠打起了嘴仗。事實上,一直以來,人們對於李嘉誠所謂減少在內地以及香港的投資,從來都不會用商業角度去考慮。

  長江基建以及電能實業近期宣布重組,引人關注的並不是重組的規模有多大,也不是能夠為長和系帶來多少實時入賬的利益。而是人們關注新重組之後的電能實業將消失,並入在百慕大群島。自此,長和系旗下的所有公司的註冊地都沒有在香港。

  不少分析再次關注李嘉誠的這一舉動,認為這是李嘉誠將資產遷移出海外的一大表現,再次證明李嘉誠要“逃離”大中華市場的決心。不過,若從商業角度上來說,李嘉誠無論是增加海外投資,或者是上述的遷册行為,都是偽問題。某種程度上來說,也是吸引眼球的一個炒作而已。

  遷册不代表轉移資產

  人們在談及李嘉誠撤離內地以及香港之時,通常有兩個理由,第一是以轉移註冊地。以此前長和系的世紀大重組為例,為了讓長實以及和黃合併,長和系先重組了長實,在併購和黃,最後在分拆出兩家新的上市公司。過程當中,將公司註冊地變為開曼。在香港專門從事離岸公司業務的律師Jaron對橙新聞表示,簡單將公司註冊地的轉移視為公司業務撤離是種誤導,例如長和系這樣的所謂遷册,只是為了能夠讓公司成功重組以及分拆。

  在現行的香港法律當中,若長和系希望完成上述的重組,需要付出很大代價,而通過上述複雜的過程,將公司“遷册”開曼,這令重組事宜節省許多代價。“按照香港的公司法,就若長實和黃要合併,就必須要用現金去收購對方,但開曼沒有這種要求”和黃董事總經理在彼時對長和系的世紀重組如此說到,按照開曼的法律,上述的合併,簡單來說,就是通過交換股份的方式完成。

  業務早就在海外

  另外一個認為李嘉誠撤離內地以及香港的理據是,李嘉誠減少了在內地以及香港的投資,而這更是一個明顯不是從商業角度考慮的理由了,很多人好像才突然醒悟到為何李嘉誠在海外的業務比重如此之多。

  事實上,李嘉誠投資海外的歷史悠久,尤其是在歐洲,而海外資產主要由和黃持有。橙新聞的記者統計,在2008年,當時和黃的歐洲業務收益雖然已經占整體的40%,但這主要是來自毛利較低的零售業務所提供的收入。盈利能力上,彼時的歐洲業務EBIT僅占整體的12%,反觀香港及內地的EBIT則占整體逾20%。此後幾年,歐洲的EBIT占比一直徘徊在17%左右的水平。

  自2012年開始,和黃的歐洲業務才逐漸成為集團業務的主力。歐洲EBIT的占比升至逾30%左右(2011年為29%,2012年為34%)。反觀內地及香港的EBIT占比則沒有增長反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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