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重庆国企老总称遭逼供 作藏头诗喊冤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11-05 16:57:32


 
  张宏伟称,从2015年3月14日早上开始,自己向审讯人员妥协。“先按他们指供的说,以后再想办法。”

  “我无奈地说我只认10万以下,对方不同意;我说那就50万以下,对方点头同意。于是我按照提示,在对方的手势下,协助他供认收尹建10万,张承8万,蒋军15万,韩磊8万,杨再富8万,共计49万。”

  >>>> 庭审:“受贿”的地点有摄像头

  在被告人的供述材料和建筑商作为证人的指证材料中,张宏伟受贿地点多在李渡工业园的办公室里。

  任职李渡工业园期间,张宏伟的办公室在一栋六层建筑的第三层。这里如今是涪陵区司法局新城区司法所等机构的办公地点。在这里办公期间,张宏伟曾因失窃在办公室安装了摄像头。

  他在提交给法庭的万字材料中称,曾让时任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罗小莉安排人在办公室一角装了一个枪式摄像头,摄像头的角度主要对准办公桌和书柜。

  “想起这个利器,我就将我口供除第一次49万元的地点无法调整以外其余所受贿赂的地点都安排在我的办公室,在这个不可能的地方上演绝地反击。”

  检方以证人证言的方式反驳了被告人提供的物证线索。

  涪陵区新城区管委会服务队的三名安保人员称,张宏伟在办公室安装了一个摄像头,监控视频是接到一楼的,但是他们在查看监控画面时,发现张宏伟办公室的摄像头绝大多数是对着墙的。

  证人认为被告人办公室的摄像头时常被人为扭转方向。法庭上,张宏伟称,办公室高约3.5米,自己身高1.72米,即便站在桌子上也够不着屋顶的摄像头。

  另外,查阅硬盘记录资料,还是能证明摄像头是否被人为扭转方向,从而判定被告人与证人谁在撒谎。

  一审判决书显示,检方提供了重庆市涪陵区盛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一份情况说明。该说明称“硬盘因雷击更换过,视频无法恢复。”

  另一位证人姚龙荣称,涪陵区新城区管委会旧办公楼的监控系统由他们公司负责维修。“他们在2012年11月份左右对该楼进行扩容改造的时候把摄像头移到楼道里。储存录像信息机器因为雷击硬盘换过几次,毁损的硬盘被当垃圾丢了。”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