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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北京原交管局長之子受賄超千萬元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11-05 17:03:51


 
  此後過了一段時間,交管局的人打電話說交管局將要再次采購酒精測試儀。王昊把這個事情告知了宋某,宋某讓他還是像前一次那樣操作。

  之後,交管局的人告訴他深圳威爾公司分數最高,各方面都很好。王昊此時已確定,深圳威爾公司肯定中標了。這次中標後不久,深圳威爾公司的人轉給王昊84萬元,宋某將其中20萬元給了王昊,剩下的64萬元宋某讓王昊轉到孔某的興業銀行賬戶中,宋某分給孔某一部分錢款後,剩餘款項歸宋某支配。

  宋某供述稱,他和王昊、孔某以父親宋建國在交管局的地位為基礎與交管局做生意。在交管局的酒精測試儀招標中,深圳威爾公司先後兩次中標,好處費都是王昊負責聯系的,在給王昊一些後,他把錢放在孔某的銀行賬戶中購買了一些理財產品。

  2007年11月至2011年10月先後任北京市交管局裝財處副科長、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裝財處總務科科長的晉某的證言顯示,當時他的領導指示他在酒精測試儀項目評標過程中關照王昊的深圳威爾公司,讓該公司中標,王昊實際就代表宋某。後其根據深圳威爾公司優勢提高招標需求確保該公司中標,深圳威爾公司共兩次中標酒精測試儀項目。

  幫企業承攬信號燈燈具采購 獲利中宋建國之子占五成

  2010年4月至2012年1月間,王昊跟宋某、孔某接受南京多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南京多倫公司)負責人章某的請托,為該公司承攬北京市交管局交通信號燈燈具、學校門前移動式信號燈采購項目提供幫助。為此,王昊、宋某、孔某先後收受南京多倫公司給予的錢款共計279萬餘元。

  宋某供述稱,2009年初,他決定幫南京多倫公司向北京市交管局出售信號燈,他找到時任北京市交管局設施處處長的劉某幫忙,劉某答應考慮南京多倫公司的產品。宋某隨後讓王昊負責具體經辦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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