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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耕地保護困局:“文件式”執法紙上談兵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08 10:04:09


  中評社北京8月8日電/耕地上種樹為何6年整改不了?《經濟參考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在國家實施“最嚴耕地保護制度”的情況下,仍有一些地方基層存在早就被發現的違法占用耕地事件,因基層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文件式”執法而未予整治糾正,導致耕地保護在落實層面變成“紙上談兵”,而地方經濟訴求未被滿足是其重要原因。

  專家建議,耕地保護政策落實到位,應強化對基層職能部門的督查和追責;同時,應從多方面綜合考慮,“70後不願種地、80後不會種地、90後不提種地”這類現象背後反映出的是土地對於農民的吸引力開始下降,應從根本上完善制度,提高耕地收益。

  “文件式”執法保護不利

  2008年,金溪縣國土資源局為補充重點項目占用耕地,實施了一項名為“造地增糧富民”的旱地開發工程。2009年4月,項目竣工時共新開發旱地1700餘畝,並由江西正邦林業開發有限公司通過競標,獲得了29.5年的承包經營權。

  根據國家對於耕地保護和項目驗收的相關規定,金溪縣國土資源局與正邦林業公司簽訂的承包合同上約定,承包方只能在新開發的耕地上種植油菜、大豆、西瓜、玉米等農作物,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而實際上,就在正邦林業公司承包的第二年,就以種植農作物虧本為由,開始在承包地上大規模種植芳樟經濟林。2010年6月,金溪縣國土資源局發現了企業的違規行為,並對該企業下達過限期整改通知書。

  2016年7月中旬,記者在金溪縣當年開發的旱地現場看到,雖然距金溪縣國土資源局下達整改通知的時間已過去6年,但企業並沒有恢復這些耕地的用途。正邦林業公司金溪縣負責人鄭福昌坦承,他們知道改變土地用途是違規行為,但從公司的收益角度來看,種植芳樟收益更大。

  記者在採訪過程中發現,基層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採用類似“文件式”執法,導致耕地保護有名無實的並非僅此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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