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導游體制改革中,導游自由執業的思路成為備受關注的焦點。
今年5月,《國家旅遊局關於開展導游自由執業試點工作的通知》發布,江蘇、浙江、上海、廣東等地啟動導游自由執業試點,為導游管理體制改革探路。
自由執業後,導游執業渠道由單一旅行社委派,轉變為旅行社、互聯網平台以及其他旅行服務機構等多元選擇。消費者可根據網絡評價和個性化需求自主選擇導游,並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付費。
“推動導游自由執業,允許消費者‘網購’導游,把選擇權還給消費者,是釋放市場活力的有效途徑。”上海市旅遊局相關負責人指出。
目前來看,一些試點企業的線上平台已逐步建成。攜程網、途牛網、同城旅遊都已經開放了導游自由執業註冊平台,在責任保險、應急預案、培訓等方面已有相應方案,並將在近期與12301全國導游公共服務監督平台對接導游信息庫。
取消年審,如何有效監管導游
《意見》提出,建立導游執業動態監管機制,取消導游年審制度。這項舉措引起了旅遊機構和管理部門的擔憂:會不會加大對導游隊伍的監管難度?
據了解,有關部門將通過信息技術,打造匯集導游基本信息、執業信息、遊客評價及有關部門獎懲評價信息為一體的導游公共服務監管平台,從而實現對導游執業全過程、動態化的監管,建立導游社會化評價與監督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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