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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導游自由執業能否化解旅遊亂象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31 13:22:54


 
  “在建立了對業績進行評價的模式後,導游就會有自己學習、規範自身行為的動力。從而不再需要通過年審的方式進行學習和考核。”韓玉靈指出,依靠市場規律進行管理應當是未來趨勢。

  “這並不意味著監管的缺失,而是意味著導游監管模式從結果導向的監管到過程的、動態的監管轉變,從政府監管到市場監管轉變。”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教授翟向坤指出。

  消費者和導游權益如何保障

  對於自由執業的導游,如果出現糾紛,消費者和導游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如果需要賠付,導游個人賠付能力不足怎麼辦?

  在制度方面,國家旅遊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試點過程中,要求參與自由執業的導游投保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限額不低於50萬元的執業保險。同時,要求試點機構對因導游責任導致的賠償責任進行先行賠付。

  據介紹,不少試點企業做出了有益的探索:攜程網聯合保險公司推出導游自由執業險,包括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等累計責任限額60萬元;同程旅遊出資500萬元設立導游領隊救助基金,用於救助在帶團過程中陷入困境的導游。

  “從消費者角度講,也不必過於擔憂。”韓玉靈表示,“自由執業並非完全‘自由化’,而是在導游註冊入庫時按嚴格的標準和條件遴選,在一定年限內沒有不良表現的導游才符合標準。”

  對此,翟向坤也表示,要加強監管力度,將來可考慮將導游信息與征信系統、不文明旅遊“黑名單”等建立互聯,最大限度降低出現問題的可能性。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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