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華媒:中國將參與居民跨境賬戶信息交換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0-17 11:17:55


  中評社北京10月17日電/國家稅務總局上周就《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該辦法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儘管我國首次對外交換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的時間已確定為2018年9月,但從明年開始我們到金融機構辦理業務時就將感受到一些變化。

  從明年1月1日開始,我國境內金融機構將對在本機構開立的非居民個人和企業賬戶進行識別,收集並報送賬戶相關信息,由國家稅務總局定期與其他國家(地區)稅務主管當局相互交換信息。10月15日本報報道的國稅總局已開始就《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開始公開徵求意見的消息引發了讀者的關注。根據辦法,我國將通過國際信息交換獲得中國稅收居民在境外的賬戶情況,同時我國也會將非中國稅收居民在中國的賬戶信息提供給相關國家(地區)。此外,儘管我國首次對外交換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的時間已確定為2018年9月,但從明年開始我們到金融機構辦理業務時就將感受到一些變化。

  釋疑

  為何國際間要開展賬戶涉稅信息調查

  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納稅人通過境外金融機構持有和管理資產,並將收益隱匿在境外金融賬戶以逃避居民國納稅義務的現象日趨嚴重,各國對進一步加強國際稅收信息交換、維護本國稅收權益的意願愈顯迫切。二十國集團(G20)委托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制定了一項“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並於2014年7月發布。這項“標準”獲得當年G20布里斯班峰會的核准,為各國加強國際稅收合作、打擊跨境逃避稅提供了強有力的工具。在G20的大力推動下,目前已有101個國家(地區)承諾實施“標準”。

  根據“標準”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首先由一國(地區)金融機構通過盡職調查程序識別另一國(地區)稅收居民個人和企業在該機構開立的賬戶,按年向金融機構所在國(地區)主管部門報送上述賬戶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賬號、餘額、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資產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該國(地區)稅務主管當局與賬戶持有人的居民國稅務主管當局開展信息交換,最終實現各國(地區)對跨境稅源的有效監管。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