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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地方存量債尚餘6萬多億待置換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1-26 10:03:15


  中評社北京1月26日電/隨著近期地方債發行數據的出爐,去年全年地方債發行全景得以呈現:2016年全年,我國地方債發行規模60458.4億元,為2015年發行額的1.6倍。其中,置換債占比超八成。至此,地方存量債尚餘6.3萬億元有待完成置換。展望2017年,業內預計,全年發債規模或在6萬億元,置換債將達約4.8萬億元,不過,城投債將遭遇置換難題。

  據統計,2016年,在總量超6萬億元規模的地方債中,新增債券1.17萬億元,置換債4.87萬億元,與2015年結構類似,置換債占比都在八成左右。

  “這兩年置換債券成為地方債券的主要部分,既是落實修訂後《預算法》對地方政府舉債方式僅限債券的要求,促進了地方債的合法性和規範性;也一定程度上體現出地方政府將高利、短期債務置換為低利、長期債務的需求,有效降低了地方債的風險。”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審計研究室湯林閩博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從發行類別來看,2016年全年發行一般債券33.53萬億元,占發行總額的58.5%。“2016年,一般債券發行比例迅速提升,說明地方政府逐步擴大發行用財政收入償還方式的地方債,實際上反映了地方政府在不同的財政來源之間的權衡。”中誠信國際報告指出。此外,從區域來看,江蘇、山東、浙江、廣東和湖南發債規模在31個發行地方債的省(市、自治區)中位列前五。

  湯林閩告訴記者,從地方債置換工作的完成期限看,根據2015年底《財政部關於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的實施意見》中提出的要求,即“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通過銀行貸款等非政府債券方式舉借部分,通過三年左右的過渡期,由省級財政部門在限額內安排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地方債存量中的非債券形式債務的置換工作,應在2018年前後完成。

  從需置換的地方債存量看,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議案>的決議》,2014年末,全國地方政府債務(即審計口徑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餘額15.4萬億元,其中需要置換的地方債存量約為14.2萬億元。

  由此,2015年發行了置換債餘額3.2萬億元,再加上2016年發行的4.87萬億元置換債,合計已經發行約8.08萬億元的置換債,56.3%的債務存量已經發生了置換,地方存量債尚餘約6.3萬億元需要置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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