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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組織找你談話函詢,可別理解錯了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5-26 15:31:06


 
  誤區三:組織找我談話,如果對自己的問題守口如瓶,沒准能僥幸瞞過去?

  教育部2016年對18名領導幹部的函詢回復情況進行了抽查核實。結果發現,個別幹部未如實向組織說明情況和問題,比如有人認為組織的談話函詢是群眾故意找茬,組織小題大做;有人對一些重點問題和敏感問題不正面回應,輕描淡寫,甚至答非所問;還有人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甚至在組織約談、調查過程中與相關人員串供或偽造、銷毀、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

  最終,相關幹部被嚴肅處理,其中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1人免去校級領導職務。

  談話函詢雖然不是審查,但不代表可以隨便瞞混過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規定:“反映問題比較具體,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認,或者說明存在明顯問題的,應當再次談話函詢或者進行初步核實。”明明問題都擺在那裡了,你還否認或者不如實說明情況,那組織就要繼續查查清楚。

  其實,組織找你談話和函詢,既是了解情況,也是在給機會,能主動交代問題、知錯就改,就能夠放下包袱、輕裝前進。如果欺瞞組織、對抗組織,一而再、再而三錯失組織給的機會,就是錯上加錯。自己不主動交代,等組織通過深入了解把問題核實清楚,那樣性質完全不同,就會是不一樣的處理方式。

  誤區四:現在擴大談話函詢覆蓋面,意味著所有問題都可以用談話函詢來解決?

  2017年第一季度,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62.3萬件次,處置問題線索19.4萬件,談話函詢3.8萬件次,立案10.2萬件,處分8.5萬人(其中黨紀處分7.1萬人)。全國紀檢監察機關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17.9萬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9.2萬人次,占“四種形態”處理總人次的51.7%;第二種形態6.5萬人次,占36.3%;第三種形態1.2萬人次,占6.4%;第四種形態1萬人次,占5.6%。

  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哪些可以用談話函詢來解決?哪些需要初步核實或者立案審查?監督執紀工作規則都有明確規定,比如第二十五條:“經過初步核實,存在嚴重違紀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應當立案審查。”

  實踐“四種形態”,多在談話函詢上下功夫,並不意味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天大的問題都用談話函詢來解決。對於黨組織來說,要把握好“樹木”和“森林”的關係,日常把紀律挺在前面,發現問題就咬耳扯袖;對問題嚴重的,該組織處理的組織處理,該紀律處分的紀律處分;對那些經不斷提醒挽救不奏效,最終走向違紀違法道路的黨員幹部,堅決“零容忍”。

  談話函詢是從嚴治黨的常態,是嚴肅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工作規則為尺子,用好談話函詢,讓紅臉出汗成為常態,實現黨內政治生活正常化,使黨員幹部遠離底線,全面從嚴治黨才能落到實處。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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