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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國論“修憲”案挫敗 蘇巧慧:再接再厲
http://www.CRNTT.com   2017-10-06 12:49:41


蘇巧慧。(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0月6日電(記者 黃筱筠)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在“立法院”提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修正草案,草案將憲政體制改為“總統制”,另將兩岸關係定義為“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獲41席“立委”連署。該提案上午在“立法院”處理院內報告事項時,親民黨團提出異議,“立法院長”蘇嘉全宣告將全案退回程序委員會討論。

  得知提案被親民黨提出異議,要再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蘇巧慧表示,“修憲”的提案一定會很困難,只能再接再厲,下週的程序委員會,她會再繼續提出該案。被問到是否有民進黨高層壓力,她也否認說,黨內高層沒有給她壓力。

  她也呼籲,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以及親民黨“立法院”黨團儘快提出自己的版本,不要只是反對。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張宏陸等人,提案“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修正草案說明,在“總統”直接民選以後,台灣憲政制度如要採“內閣制”,等於逆勢操作,法制上與實務上皆相當困難,是以,採“總統制”顯係多數民意較能接受之體制。

  草案認為,應廢除“行政院”及“行政院長”,各部會首長及“政務委員”由“總統”任命,聽由“總統”指揮,“總統”除係“國家元首”外,並為最高行政首長。

  草案並明定,“總統”應每年向“立法院”國情報告,並送交立法計劃,“總統”應於會計年度開始4個月前,將下年度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各部會首長應“立法院”邀請,參加“立法院”各委員會舉行的聽證會,不得拒絕。此外,草案中明訂,選舉權下修到18歲,除“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外,年滿18歲者,有依法被選舉權。

  草案也碰觸到兩岸關係,將開頭“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改為“為因應國家施行憲政需要”,另外將原文中的“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刪去,“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也改為“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權利義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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