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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陳明通回鍋陸委會展現強勢作為?
http://www.CRNTT.com   2018-03-23 09:05:54


 
  其二、與張小月的強調《兩岸關係條例》相比,陳明通在也強調《兩岸關係條例》的同時,更強調“憲法”。這與他在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任教授,雖然“主菜”是政治學,但也並兼教“憲法學”課程,並曾於二零零六年奉陳水扁之命,草擬《“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草案密切相關。實際上,他在“立法院”備詢時,就在否定“九二共識”的同時,強調只有《“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關係條例》才是打開兩岸關係大門的“鑰匙”。也就是說,陳明通今後將會嚴格執法,傾向於“積極管理”。陳明通對上海市台辦主任李文輝訪台的申請案,空中喊話申明應由台北市府提出申請,“我們大門開了,不要再去找小門”,“不要拐彎抹角,捨正道不走”,及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的“台北市政府不能委託一般旅行社不能擔任兩岸專業交流邀請單位”之說,就反映了這個思路。

  但惟其如此,才暴露了陳明通最大的“罩門”。因為《“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尤其是其“增修條文”的第一句是“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而《兩岸關係條例》的第一句也是“國家統一前”;這個“國家統一”,與民進黨“台獨黨綱”、《台灣前途決議文》、《正常國家決議文》的政治主張,都存在著嚴重的扞格。因此,陳明通是否會以其“第二共和憲法”的思路,建議蔡英文修改《兩岸關係條例》,拿掉“國家統一前”,並進一步推動“修憲”,以“第二共和憲法”草案為藍本研擬“新憲法”?這就值得觀察。

  其三、意圖打破目前兩岸“停擺”的現狀,回到蔡英文上台前的狀態。他在“立法院”備詢時說,“希望能在任上有機會推動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儘管這是答詢,但以他無需思考即隨口說出的情況分析,應是“胸有成竹”。或許,他在去年中共十九大後前往大陸訪問,會見全國台聯會長汪毅夫,全國台灣研究會會長戴秉國,就已有提出此訴求,為現時的公開發聲埋下伏線。他可能會提出,在馬政府時期,兩岸兩會曾就此議題進行過九次業務溝通,達成了雙方互派人員比照外交人員,享有郵件免檢等某些領事豁免權的共識為由,否定民進黨黨團的《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處理人民往來事務機構設置條例(草案)》,而是重新採用馬政府的“行政院版”,以爭取大陸方面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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