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3日電/山東26名律師將赴10個區縣掛職,部分將掛職擔任副區長。讓律師到黨政機關掛職,這種做法在全國而言較為少見。
掛職範圍進一步擴大
目前,26名律師還未完全到崗,但按照此前的部署,選派出來的律師將到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管委會和濟南7個區以及諸城市、樂陵市、夏津縣的政府、政法機關和省管國有企業掛職1年。從2013年開始,山東省司法廳、山東省律師協會就已經選派了4批、50餘名律師到政府部門、政法機關和省屬國有企業掛職工作。
4月10日,山東省司法廳召開第五批優秀律師掛職動員會。會議消息顯示,這次律師掛職工作有兩個特點,包括掛職範圍進一步擴大,掛職地點新增了濰坊市,濟南市由2個區擴大到7個區;此外掛職工作延伸到市一級,青島、泰安、德州三市將自行組織掛職工作。
推動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
山東省司法廳律管處一名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選派優秀律師掛職鍛煉的初衷在於培養鍛煉律師隊伍,發揮律師的職能作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治理,推動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
在山東當地媒體的報道中,山東省司法廳副廳長遲麗華將這一舉措的意義表述為“一方面利於豐富律師閱歷,另一方面可以充分發揮律師的專業特長和優勢,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貢獻。”
掛職期間實行雙重管理
根據《山東省司法廳選派優秀律師掛職管理辦法》,掛職人員在掛職期間實行雙重管理,以掛職單位管理為主,管理小組管理、派出單位管理為輔。掛職人員掛職期間要轉組織關係,參加掛職單位黨組織活動。掛職結束前,掛職單位負責對掛職人員表現情況作出綜合鑒定。省司法廳對掛職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一年掛職期滿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果和鑒定材料存入本人檔案。
焦點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