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 社會主義學院培訓目標是:
(一)確保統一戰線各領域代表人士深刻理解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增強愛國主義精神,自覺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了解和熟悉黨的統一戰線理論和方針政策,增強政治把握能力、參政議政能力、組織領導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決自身問題能力。
(二)確保各級統戰幹部深刻理解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熟悉黨的統一戰線理論和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規,掌握統戰工作方式方法;繼承和發揚統戰工作優良傳統,善於廣交深交黨外朋友。
第七條 社會主義學院院訓是:愛國、團結、民主、求實。
第二章 設置和領導體制
第八條 黨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設立社會主義學院。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黨委根據需要設立社會主義學院(學校)(以下簡稱社會主義學院)。
第九條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是中央統戰部管理的黨中央直屬事業單位。中央統戰部領導中央社會主義學院黨組,指導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工作,主要包括:
(一)指導中央社會主義學院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堅持正確辦學方向和教育方針;
(二)加強中央社會主義學院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任免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幹部;
(三)研究解決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建設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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