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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發文 買房和“公攤”說再見?
http://www.CRNTT.com   2019-02-24 11:02:48


  中評社北京2月24日電/2月1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發布《關於〈城鄉給水工程項目規範〉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其中《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的第二部分2、4、6條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房屋應由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

  雖然住建部發布的只是規範性文件的徵求意見稿,但還是引發了市場熱議,許多業內人士將其解讀為我國廢除房地產交易中“公攤面積”的一個信號。

  亂象

  買100平方米得70平方米

  公攤面積缺少標準

  目前我國公攤的測算主要是依據2000年8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房產測量規範》執行。《房產測量規範》可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即公攤面積為: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變(配)電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築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

  不少房地產業內人士表示,“公攤面積”的概念就是源自香港樓市。但在2013年起,香港實行住宅物業銷售新規,“公攤面積”被逐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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