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於壓力 涉案人員主動投案
“劉淑英系列案涉案人數多,他們上下勾結,橫向串通,互為掩護,形成了侵占國家徵地拆遷補償的貪腐網。”辦案人員介紹,特別是身負監管責任的分片領導、副指揮長帶頭違紀違法,乘機大撈好處。
2012年4月,劉淑英不慎丟失了代領村民的6萬元徵地補償款。她找到副指揮長張某某(時任翻江鎮人大主席),謊稱丟失了10萬元。張某某在知道事情原委的情形下,竟授意劉淑英虛開10.5萬元的徵地款領據。錢到手後,劉淑英給張某某送去了1萬元的感謝費。
隨著調查的逐步深入,一些涉案人員迫於壓力和震懾主動投案。2018年10月,王強主動投案交代了涉嫌的違紀違法問題,他是湘鄉市監委成立以來,第一個主動投案的黨員幹部。緊接著,李耀龍(時任翻江鎮政協聯工委副主任)於2018年11月也主動投案交代了涉嫌的違紀違法問題。
截至目前,該系列案涉及的12人已全部處理。其中劉淑英、王強和李耀龍被判刑,張某某等5人受到撤職以上紀律重處分,2人受到紀律輕處分,2人被誡勉談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