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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人生 陳祥榮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http://www.CRNTT.com   2020-04-08 11:01:34


 
  2009年,花某某為了感謝陳祥榮在公司上市、子公司兩宗土地出讓金返還等事項上的幫助,在本可以更低成本融資的情況下,主動提出向陳祥榮高息“借點”錢。雙方都明白,“借”錢為虛,給予好處費才是其真實用意。隨後,陳祥榮便以月利率2%的高息出借給花某某200萬元。不到兩年,陳祥榮便輕鬆獲利72萬元。

  嘗到了“借”錢獲利的甜頭後,陳祥榮開始主動向花某某出借資金。2012年5月,陳祥榮又用他人名義以2.2%的月利率出借500萬元給花某某。截至2018年2月,陳祥榮獲得利息759萬元。

  此時的陳祥榮已被膨脹的欲望徹底腐蝕。除了高息借款外,他還違規從事營利活動。2013年,陳祥榮出資400萬元投資當地某房地產項目;2014年,出資768萬元購買某公司股份;2017年,出資500萬元參與投資收購某項目……

  辦案人員告訴記者,陳祥榮從事經濟活動有一個特點,他總是躲在幕後,以他人名義進行,以掩蓋其違紀違法的事實。比如,為掩蓋低價購房的事實,陳祥榮通常將房產由他人代持,甚至幾番轉手買賣。

  2010年至2015年,陳祥榮利用職務便利,為商人盧某在椒江某石化項目油庫建設土地收儲、土地競拍以及某房地產項目配套公園建設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為表示感謝,盧某以低價售房的方式向陳祥榮表達“心意”。

  2010年,陳祥榮以朋友張某某代持的形式,出資298.88萬元購買了盧某名下一套面積466.31平方米的排屋及71.23平方米的車庫。2014年5月,張某某出現財務危機,陳祥榮擔心低價購房問題敗露,心中忐忑不安,決定將該排屋及車庫按原價退還給盧某所在的公司。

  2016年下半年,陳祥榮見事態平穩,又動起了買回這套房子的念頭,便向盧某提出以360萬元的價格購入房產,由朋友周某某夫婦代持。經價格認定,2016年9月,該排屋及車庫市場價遠高於陳祥榮的購買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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