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俊生認為,新能源汽車與數據、傳感器、軟件應用等有較高關聯度,目前,針對該領域的風險並未被完全覆蓋,因此,險企還可以創新發展網絡安全保險等責任保險。
值得關注的是,不同於傳統燃油車產銷分離的模式,新能源車以直銷模式為主。業內人士認為,這一產銷模式的變化重塑了汽車廠家、汽車、消費者的關係,廠家打通了產品製造、汽車售後服務、金融服務等多個環節,廠家直面消費者,好的服務將提高用戶黏性。陳森認為,新能源車的直銷模式意味著汽車廠家和保險公司“總對總”經營車險的模式將成為新能源汽車保險主要的經營模式,但能否抓住這次變革性的機會取決於保險公司自身的經營。
保險公司如何應對新能源車的直銷新模式?陳森認為,應著重研究三個方面,一是車險經營模式的集約化,以匹配造車新勢力集約化的銷售服務體系;二是車險業務的高度線上化,以匹配造車新勢力的汽車銷售、售後服務以及客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高度線上化;三是車險產品的標準化。
“這與車險傳統經營思路很不一樣,傳統車險講究根據不同地域、不同車型、不同客群等因素進行差異化經營,這也是精算模型的優勢,新能源汽車保險是否也要標準化?這是一個全新的課題和挑戰。”陳森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