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為什麼楊某的保險賠付費打到了你的銀行賬號上?”見鄭志強仍藏著掖著,我們出示了銀行流水單。
“這……”在證據面前,鄭志強低下了頭。2021年8月,鄭志強被立案審查調查,其自編自導、意在騙取保險公司賠償的“車禍”真相終被揭穿。
原來,2014年,鄭志強為“改善生活”,與他人合夥開了一家餐館。一天晚上,鄭志強突然接到餐館員工楊某的電話,稱其在下班途中騎摩托車摔傷需要住院。
“鄭老板,我這醫藥費……”當楊某要求鄭志強承擔部分醫藥費時,他才想到此前沒有為員工投保意外險。
但很快,鄭志強就“心生一計”,將其轎車作為“肇事車輛”,找好友覃某充當“肇事者”,偽造“事故照片”,並找交警開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幫“被撞者”楊某申請法律援助……鄭志強充分運用其在司法局工作多年積累的法律知識,做到每個細節“嚴絲合縫”。
“如果你跟保險公司說實話,那就一分錢都拿不到了。”鄭志強反覆叮囑楊某。
在鄭志強的“精心設計”下,保險公司找到楊某,提出賠償6萬元作為調解理賠。鄭志強又告訴楊某:“如果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賠償金肯定不止這個數。”楊某表示認可。
之後,鄭志強又瞭解到,如果做傷情鑒定後上訴,賠償金就會再高一些。
鄭志強立即帶著楊某去做傷情鑒定,並時刻不忘提醒:“進去之後有錄像,千萬別說你是自己摔的,你是被轎車撞的,一定要記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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