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6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減輕村級組織工作事務負擔、精簡村級工作機制和牌子、改進村級組織出具證明工作……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規範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的意見》(下文稱《意見》),旨在進一步把村級組織和村幹部從形式主義的束縛中解脫出來,不斷提高農村基層治理水平,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更加堅實的組織保證。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化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頑瘴痼疾,建立基層減負常態化機制,激發基層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從下大力氣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到要求把幹部從一些無謂的事務中解脫出來,讓基層幹部輕裝上陣,經過堅持不懈努力,黨風政風煥然一新,社風民風持續向好。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最終要靠農村基層黨組織來落實。《意見》如何為農村基層組織進一步減負?紀檢監察機關如何立足職能職責,精准監督執紀問責,助力基層幹部擺脫束縛、“輕裝上陣”?
減負擔、簡機制、減牌子,深化拓展基層減負工作成果,把村級組織和村幹部從形式主義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章福堂是四川省樂山市五通橋區民權村黨委副書記。身處基層一綫的他,提起當年的“牌子多”記憶猶新:上墻制度89個、門牌7個、涉及19個區級部門,“牌子太多,以至於群衆辦事都找不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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