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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步森女高管公開“討債”
http://www.CRNTT.com   2023-02-10 10:29:15


 

  公司遭自家高管起訴

  據步森股份披露,公司於2月7日收到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諸暨法院)《傳票》,獲悉公司涉及相關訴訟情況。

  兩份案件的案由均為“請求公司收購股份糾紛”,原告分別為劉某婷、潘某閃。其中,劉某婷請求法院判令上市公司以5.19元/股的價格回購注銷其購買的50萬股限制性股票,共計259.5萬元;請求法院判令上市公司向其支付相應利息合計7.16萬元;請求法院判令上市公司向其支付2021年度現金分紅11.5萬元以及律師費9萬元等。

  潘某閃的起訴要求與之大同小異。潘某閃請求法院判令上市公司以5.19元/股的價格回購注銷其購買的20萬股限制性股票,共計103.8萬元;請求法院判令上市公司向其支付相應利息合計4.88萬元;請求法院判令上市公司向其支付2021年度現金分紅4.6萬元以及律師費9萬元等。

  結合步森股份的過往公告不難判斷出劉某婷、潘某閃的身份。2020年8月下旬,上市公司發布《關於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該公告顯示,獲授對象里,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劉婷婷是唯一姓劉的人員,其當時獲授的股份恰好是50萬股;公司核心技術人員潘閃閃也位列激勵對象名單。

  簡歷顯示,劉婷婷出生於1981年,碩士研究生學歷,曾任職於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德勤咨詢(上海)有限公司等企業,後加入步森股份擔任財務總監、副總經理;2021年11月中旬,劉婷婷還被步森股份聘任為執行總裁。去年8月,劉婷婷辭任前述相關職務,仍任公司副總經理。2021年度,劉婷婷從步森股份領取的稅前薪酬為97.86萬元,僅次於時任副董事長杜欣的100.35萬元。

  2月8日,步森股份收到諸暨法院《民事裁定書》,劉某婷、潘某閃因與公司的股權收購糾紛,向法院提起上述訴訟,要求公司回購其相應限制性股票,並分別向法院提出287.16萬元、122.28萬元的財產保全申請。步森股份通過銀行查詢發現,公司2個銀行賬戶被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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