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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民眾黨內“戰狼”首受挫
http://www.CRNTT.com   2024-01-26 12:08:32


 
  但僅隔兩天,在毫無預警之下,形勢急轉直下。民眾黨中評會日上午召開臨時會議,邀請八名黨籍“不分區立委”當選人參與,席間通過“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若二月一日前未辭掉另一個政黨的黨籍,就不能接任『不分區立委』”議案。
  
  民眾黨中評會會後透過聲明表示,民眾黨雖為柔性政黨,允許他黨成員加入本黨,惟依照《民眾黨黨地方組織辦法》第三條第五項規定,只要是地方區主任以上黨務、黨公職人員,均要求單一黨籍身分。民眾黨中評會表示,舉輕以明重,對於未來即將就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均應於就任前辭去其他黨籍職務及身分。
  
  民眾黨發言人李頂立也指出,民眾黨雖然為柔性政黨,關於委員提名、擔任黨職,目前並無針對雙重黨籍規範。但為避免相關爭議,後續不排除用更高標準,更嚴謹的做法來要求。
  
  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還特地表示,昨日中評會有與會者提及,本黨地方組織辦法,規範“區主任以上的黨公職人員”須為單一黨籍。儘管“不分區立委”提名與中央委員任命辦法,並無此規範,但經過意見溝通後,相關委員(黨籍“不分區立委”)同意“舉輕以明重”原則,按地方組織辦法之精神,將於二月一日“立委”就職前,放棄其他黨籍職務與身分,並無制定或通過新法規,特此說明。
  
  這個條款被視為“黃珊珊條款”,而且有份參與昨日會議並通過該決議的黃珊珊,也在表決時同意這個決議,並聲稱她將依規定辦理。這代表著她將會退出親民黨。
  
  上次黃珊珊宣布辭去親民黨文宣部副主任之職,是因為不滿黨主席宋楚瑜在訪問大陸及港澳之後,表態支持“一國兩制”的主動作為。而今次黃珊珊退出親民黨,則是在黨內元老的批評及黨紀規定之下的被動甚至是“被迫”的行為。
  
  受“黃珊珊條款”之累,也獲民眾黨提名並當選“不分區立委”的台灣新住民黨主席麥玉珍,也必須退出台灣新住民黨。不過她表示,新住民黨不允許雙重黨籍,她在加入民眾黨後已將黨務交接給副主席。
  
  其實,黃珊珊的所謂民眾黨和親民黨都是“柔性政黨”的說法,並不準確。誠然,親民黨和民眾黨在初成立時,分別為了吸引“非橘”“非白”甚至是藍綠的人士入黨,因而將黨的組織形態定位為柔性政黨,允許黨員具有“雙重黨籍”。而且,柯文哲還祭出一招,黨員免交黨費。
  
  然而,按照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頒布的《政黨法》規定,任何政黨均以黨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黨員大會至少每兩年召開一次,同時需要二分之一以上的黨員或黨員代表出席,黨員大會之決議又必須有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同一行之。如果連續四年未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經主管機關限期召開仍不召開;連續四年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備案後一年內未完成法人登記,則廢止其備案亦即“滅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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