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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北京專家:刑法反腐條款修改 與時俱進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2-14 00:21:04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劉仁文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曲新久:取消9項死刑罪名是進步

  《刑法》修正案八和九在社會上得到了很高的關注。因為這兩個修正案與大眾的生活有比較大的相關。《刑法》最開始頒布時,死刑適用的罪名是68項,修正案八減少了13項變成53項,修正案九擬定再減少9項,降到46項。這是刑法與時俱進的體現。

  删減掉的九項包括,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偽造貨幣罪、集資詐騙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戰時造謠惑眾罪。

  總體的思路是,非暴力性的犯罪適用死刑的罪名,將根據社會情況逐步取消。對於死刑的總體把握持保留態度,不以廢除死刑為追求目標。對死刑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劉仁文:拿掉具體數額不是縱容受賄

  把定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和“數額特別巨大”的具體數額去掉,不是對貪污受賄者的縱容,是正視社會發生的變化。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對非暴力的經濟犯罪適用死刑已經不多見。現在司法實踐中,貪污上千萬甚至上億,量刑標準是十多年到死緩。如果僵硬按照現有的標準,判死緩執行起來可能是十多年,幾百萬可能判“十一二年”,貪污十萬判可能判“十年”,這是極大的不公平,也與現實極大脫節。

  改變對於具體數額的控制,不是縱容貪污腐敗,眼下在嚴打腐敗,規則的改變是對社會現實的正視。如果法規規則與社會潛規則嚴重脫節,那是法治社會極大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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