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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國土部談溫州房屋產權到期:免費續期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23 17:01:22


  中評社北京12月23日電/針對溫州當地20年住房土地使用權到期問題,今天,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王廣華指出,國土資源部和住建部會商後回復,採用“兩不一正常”的過渡性辦法處理,不需提出續期申請,不收取費用,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

  此前報道:溫州住宅用地產權到期非個案 自動續期亟待細則
  
  近日,溫州商品房的土地年限到期如何續期引發普遍關注。

  4月18日,溫州市國土局相關人士在電話中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有關"土地續期費用為總房價的三分之一"存在誤解,目前全國層面尚無土地年限續期如何執行的實施細則。

  根據溫州市國土資源局初步摸排,僅在溫州市區,土地使用年限在2017年12月31日前過期的房產就有600多套。到2019年底到期有1700多宗,主要集中在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等特定區域、特殊時期的特定房屋。

  “截止到目前,還沒有1例續期成功辦出,為盡快解決,方案正在研討中,目前尚未確定。”溫州市國土局相關人士如是介紹。

  當日上午,溫州市委、市政府已專題聽取溫州20年土地使用證到期的工作匯報。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已責成溫州市國土資源局報告相關情況。

  溫州土地使用權續期並非是孤立個案,也不是首次出現的土地使用權到期的事件,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青島、濟南、深圳都遇到此情況,且都在市級層面提供了解決方案。

  “根據2007年頒布實施的《物權法》,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但如何續期,是否有償續期,如果有償需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以及如何繳納,國家沒有明確的規定和實施細則。”原國土部地籍司副司長向洪宜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向洪宜稱,房子陸續到期怎麼辦,並非是一個部門說了算,也不是財政部或者人大法工委能定的,需要整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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