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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中央日報:兩岸定位回歸“憲法”球在蔡手上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3-05 07:57:39


  中評社台北3月5日電/中央日報網路報5日發表社評說,“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明文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換言之,兩岸之間絕非國與國關係,也因此才需要有特別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兩岸定位,以利管理兩岸交流衍生的各種問題。

  好比說,“我國”目前與美國沒有正式邦交關係,故華盛頓在台灣設立“美國在台協會”、而不是美國駐“中華民國”大使館,來推展雙邊關係。因此,“我國”外交官在華府的職稱、活動及會見官員層級等,都受到相當大的限制。我們雖不滿此一台美關係現狀,卻也無可奈何,即便雙邊關係遠比有些國家還來得密切。

  社評說,同理可證,既然台海兩岸不是一般的國與國關係,則任何人、不論是國民、政黨或政治人物,皆應遵循“我國”“憲法”對兩岸關係的規定而行,否則就有違憲之虞,也造成政壇紛擾。

  回顧台灣的民主化進程,民進黨一再以“台獨”條款挑戰“中華民國”體制,從原先被視為洪水猛獸到屬於言論自由範疇,大家對“台獨”言論早已見怪不怪了,也尊重不同的政治立場。然而,“台獨”運動者也該尊重支持兩岸和平現狀、甚至是兩岸統一者的言論自由吧?!怎能說,只有“台獨”才是愛台灣的表現,其他人都是台奸?再者,在沒有達到“台獨”建國之前,難道不該遵守現行國家大法嗎?豈能在野時高喊台海兩岸是“一邊一國”,等執政了又轉向為“一國兩區”?如此混亂的政治言論真正是國家目前面臨認同危機的元兇。

  社評說,馬英九自2008年上任以來,即以“中華民國憲法”對兩岸關係規定為基礎,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為原則,竭力推動兩岸的對等協商,不僅有效擱置兩岸歧見而簽署23項協議,且深獲國際社會肯定與支持。即便國人對馬英九的執政成績有不同看法,但兩岸關係大幅改善卻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可悲的是,過去近8年來,民進黨以無所不用其極的手法,污衊及抹黑馬政府為“親中賣台”集團,批評馬政府以“一國兩區”界定兩岸關係是自我矮化的行為,還嘲諷馬英九為“馬區長”。堅持通過“兩國論”為版本的“台灣與中國協議締結監督條例”,全力杯葛這幾年的兩岸協商,導致兩岸經貿協議停滯,連帶影響“我國”的對外經貿談判進度。國人被蒙蔽多時的真相,將因民進黨前後矛盾的兩岸說詞而一一被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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