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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香港政壇鬧劇 進入多事之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5-16 00:13:39  


 
  其次,鬧劇如果不斷上演,誰來規管?立法會作為一個代表全體港人利益的議事機構,所有議員都不能說僅僅代表個人。如果因為謀些特殊的個人理由,導致該議員不願繼續保持議員席位而辭職的話,都應該視為“非正常離職”,該人士在其原定任期內都不可再度參選立法會議員,防止一些人士惡意濫用法律提供的辭職補選權利。但是依據目前《立法會條例》第14條(1)款的規定“任何議員可隨時藉向立法會秘書給予書面辭職通知而辭去議員席位”,反對派完全可以“亂哄哄你方唱罷我登場”,利用這種規則漏洞“將鬧劇進行到底”。如果任由這種惡意利用法規空隙的行為發展下去,包括這種隨意辭、隨意選的狀態持續下去,將讓香港社會陷入無休止的內耗之中,嚴重影響香港社會的穩定。對於這種狀況將如何規管?香港特區政府特別是香港立法會,對此應否給出明確的回答?

  第三,鬧劇所花費的金錢,該不該由無辜的港人付款?通管此次鬧劇的始末,五名辭職再參選的反對派議員,都是為了各自政黨或個人的利益,說是為了“所有港人”的利益,還不如說是強迫“所有港人”為他們的鬧劇掏錢埋單。問題在於,很多反對鬧劇的港人,在此次鬧劇中無奈地擔任了“被消費”的角色,這是令人難以接受的。如果不是統一由政府劃撥支付,老百姓會願意為一個小群體的政治計算付款嗎?那麼,未來再遇到這種因為法規漏洞而衍生的鬧劇,廣大港人是否有權拒絕為鬧劇付款?對此,香港特區政府特別是香港立法會,對此應否給出明確的回答?

  其實,就目前反對派陣營對“辭而復選”的操作,和不斷修改“勝利”指標的伎倆來看,已經不僅僅是“自欺欺人”的問題,很大程度上可以斷定,未來香港社會將面對一群缺少誠信甚至視誠信如無物的政客。立法會以往制定的相關條例,就如同一把傳統門鎖一樣,多數時間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設置。但是當香港社會不得不面對一群根本視誠信如無物的政客的時候,多少年前設置的這把傳統門鎖已經沒有甚麼作用了,必須重新評估一個穩定和諧的香港社會需要甚麼樣的防護機制:是增加幾把鉄鎖強化基本保險,還是全面更換門窗以防有心人惡意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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