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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防亂設許可的回潮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7-11 21:54:47  


  “暫行”了14個月的《甘肅省生產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許可管理暫行辦法》被甘肅省政府法制辦叫停。一項沒有法律依據,缺乏現實基礎,僅僅以一個部門通知,就“要對商場、超市、零售商店和攤點以外,同時具有固定加工場所和固定工藝流程、傳統低風險的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實施加工許可管理”。

  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在《行政許可法》已經實施8年多的時候,這樣的亂設許可,竟然可以運行14個月才被叫停,真的讓人匪夷所思。

  2003年,行政許可法未實施之前,各地的行政許可多如牛毛,僅國務院一次就取消789項行政審批項目,2004年7月1日《行政許可法》的公布實施,一時間,減少審批,減少行政許可成為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共識。但毋庸諱言的是,近年來,亂設許可有再次回潮之勢。河南漯河市的農民要挖自己承包地的玉米杆,被要求辦理“秸秆砍伐證”;河北成安縣農民收自家玉米需辦“秸秆放倒證”;以至於甘肅省就連“加工油條、賣個饅頭也要辦行政許可證”……

  如此行政許可是否過多、過濫?怪不得網友在問,類似的饅頭許可“究竟是加強監管還是以‘證’代管?”

  事實上,國家法律針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管理提出了原則性要求,但並未設定行政許可事項,而是授權省級人大常委會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因此,在地方性法規出台之前,任何規範性文件都無權創設此類行政許可。而甘肅省出台的“暫行辦法”,顯然違反了行政許可法關於規範性文件等“紅頭文件”一律不得設定行政許可的規定,予以糾正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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