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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直播不是無人監管的“野塘”
http://www.CRNTT.com   2022-04-06 20:51:09


  從直播帶貨的頂流網紅因偷稅漏稅被追繳天價罰款,到一大批網絡名人主動補稅引發“補稅潮”,再到演藝明星爭相現身直播帶貨遭到粉絲的吐槽和抵制,一時間,網絡直播平台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日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出台《關於進一步規範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給網絡直播特別是盈利行為劃定紅綫。

  所謂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依法納稅既是公民的權利,也是公民的義務。然而,一些網絡主播只看“收益”不顧“法律”,將納稅責任和義務拋之腦後,置身事外。縱使拿著百萬千萬甚至過億的收入,在虛擬網絡的掩護下,仍然偽造賬務,更改憑證,進行虛假申報,試圖逃避稅務機關審查。種種行為嚴重破壞了社會的公平正義,觸犯了法律底綫,踐踏了法律尊嚴。

  除了嚴查偷逃稅款,還要加強對網絡直播平台的內容監管。網絡虛擬場景之下,有些網紅被包裝成“完美”的主播,大搞“眼球經濟”“情感經濟”,一度令直播間裡烏煙瘴氣。不久前傳出的10歲兒童一擲千金打賞網絡主播、90後會計貪污百萬公款直播間追星等等,都是最直接的明證。更有歌手、演員赤膊上陣,在直播間把流量變現,甚至心甘情願淪為平台牟利的工具。一些平台見利忘義,大搞虛假宣傳、炒作引流,毫無下限地“鑽空子”“編劇本”,把“低俗”當“個性”,把“無知”當“無畏”,不僅透支了消費者的信任,也有悖於社會的公序良俗。

  截至2021年6月的一項統計顯示,我國網絡直播用戶規模達6.38億,占網民整體的63.1%,而且這個數字還在不斷增長。網絡直播業已成為新的就業方向和經濟增長點,各路直播平台和網紅主播也如雨後春笋般層出不窮。正因如此,更應該確保網絡平台不成為法外之地,不成為漏網之魚的“野塘”。《關於進一步規範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的出台,統一了標准,夯實了責任,必將有助於掃清盲區,填補直播平台發展的短板和不足。希望以此為契機,把網絡直播進一步納入系統化規範化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來源:新華報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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