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工信部、市場監管總局日前聯合發布《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管理規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規定》立足當前實際,著力解決人們反映強烈的問題,給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劃定合規邊界,對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將發揮重要作用。
伴隨互聯網快速發展和移動應用程序廣泛應用,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逐漸興盛,為用戶瀏覽查看信息提供了便利。不過,彈窗信息推送因缺乏相應的規範也存在不少問題。今年5月,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發布的《2022年度互聯網彈窗信息對消費者的影響調查報告》顯示,近八成受訪者表示經常遇到彈窗并深受困擾。受訪者反映的問題包括彈窗關閉難、容易誤點、頻繁出現、內容虛假低俗等方面。這些問題不僅會影響用戶體驗,還會污染網絡環境,甚至危及網絡安全,不利於互聯網產業健康發展。
作為一種互聯網產品的運營模式,網絡彈窗這一信息展現形式本身并不違法,但法律法規對其有一些限制性規定。以彈窗廣告為例,《廣告法》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不過,以往關於彈窗信息的規定零散分布於不同的法規文件中,且規制條款較為粗略,缺乏可操作性,導致在執法實踐中常常難以落實。而廣告推送者抓住這一點打“擦邊球”,其設計的彈窗廣告關閉按鈕或者顔色很淺,或者位置偏遠,很難發現;有的給出假的關閉按鈕,點擊即打開廣告鏈接。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并針對其中相關條款相對粗略的問題,《規定》對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提出更為明確的要求:保障用戶權益,以服務協議等明確告知用戶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的具體形式、內容頻次、取消渠道等,充分考慮用戶體驗,科學規劃推送頻次,不得對普通用戶和會員用戶進行不合理的差別推送,不得以任何形式幹擾或者影響用戶關閉彈窗,彈窗信息應當顯著標明彈窗信息推送服務提供者身份。《規定》吸納歸并現行法律法規對於彈窗信息推送的相關規定,劃出9條“硬杠杠”,讓彈窗信息推送治理有了明確、可執行的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