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畢殿龍 中國 媒體
提要:從犯案的過程,偵辦審理的環節、涉案人的脫罪布局到社會各界對該案進度、結果甚至是辦案細節的不同理解和要求,以及該案偵辦審理人員的心態和辦案環境等,都是造成陳水扁家族貪腐案件疑點重重的原因。這就譬如拼圖中很關鍵的幾個部分被人藏匿起來,最後怎麽努力拼都不可能把圖拼完整。
日前,陳水扁妻吳淑珍向臺“最高檢”特偵組遞出的陳報狀,點名捐給扁家政治獻金的企業集團或企業家不分藍綠多達20位,總金額近新臺幣13億元,這些名單經媒體披露後,立即在島內引起軒然大波。這是扁家拖人下水、玉石俱焚損招,還是謊報案情,誤導特偵組疲於應對、找不著重點,不得而知。陳水扁案件隨著涉案人員逐一被偵辦、起訴,本應該像拼圖一樣越到後來,越應該讓案件全貌清晰、事實完整。但現在給人的感覺卻是比偵破電影裏的情節更撲朔迷離,案子越辦越讓人感覺心驚肉跳、疑慮重重、焦躁不安。為什麽會出現這種現象?陳水扁家族的弊案案吊詭之處何在?臺灣司法最終能否給世人一個什麽樣的答案?偵辦扁案中,馬政府應該扮演的角色是否稱職?
首先,扁家弊案是一個多解(多個答案)和難解的大案。陳水扁案件犯行本身就是一些熟知法律、和政府機構運作過程、把握人性弱點的人,經過精心設計的犯罪活動。其案件涉及行業之廣、金錢數額之大、人員之多、位階之高、歷時之長、跨國之多等都是在臺灣甚至是世界空前的。如,二次金改多家金控涉入,多項工程弊案扁家插手涉入;人事案,甚至是“國務機要費”、機密外交等更是一般人不但無法涉入也難以了解的。這些案件任何一宗,對常人來說,都可是一個不可思議的大案。而這麽多案件貌似孤立,但都又藕斷絲連,辦理起來本身就有很大的難度。因為案件有很多線頭,尋根究源,其中幾個線頭能夠厘清再現真相已經不易,更別說把所有的線頭都連接到到一起,讓真個事件有一個全貌展現在世人面前。但該案卻又是天字第一號人們普遍關註的答案。人們把該案偵辦的結果視為新政府能否通過反貪腐,重新建立清廉政治的指標。
其次,案件曝光後,扁家成員為首的涉嫌人,更是頗多利用府資源彌合漏洞、湮滅證據、威脅證人的動作增加了案件偵辦的難度。扁家貪腐的過程不但有多個高官為扁家跑前跑後、提供方便;案件敗露和將要暴露時,臺灣的情報頭子甘為扁家弊案做司法護航,甚至以自己官方的身份套取世界反洗錢中心更多的情資,讓扁家預作防範。陳水扁沒有卸任之前,就開始為其將來有可能被偵辦的案件量身打造了一套偵辦、審理體系。特偵組和臺北法院能夠逐漸開展偵辦審理弊案,並稍有收獲,並非是因為陳水扁對特偵組和地方法院沒有插手和沒有預先布置。
案件辦成這樣恰恰是因為其在未被起訴之前,就已經預知了,他的案件會由那些人偵辦和審理,這也就有了事前頻頻和朱朝亮等偵辦人員見面的問題,也才有了後來違背其自身價值判斷的周占春的無保開釋的判決。所差之者,是陳水扁積極布局、染指,只是沒有把整個局面布置完整,偵辦和審理環節中,沒有買通或脅迫所有的司法人員。案件本身的發展因為由外而內直逼案件核心的線索和情資,以及輿論的窮追不舍,讓一些司法人員不再能夠和敢於明目張膽地給予配合,但私下裏是否有人繼續手下留情,卻是讓案件越辦越難以接近真相的主因。最明顯的證據就是,扁案辦理在陳水扁在任的漫長時間,毫無進展,新政府開始後,仍然是被動、甚至是法院部分積極於偵辦部分。
另外,扁家一家幾乎每個成年人都牽涉到案件中,連和陳水扁有關的人員的律師一開始都是有扁家統一聘請,這種現象對動用集體智慧、脅迫證人不敢和難以吐出真相、協調統一對付檢調,長期在一個屋檐下根據案件的進展適時更換演出劇本、系統串證,也增加了辦案難度。陳水扁不但拿著納稅人的錢(“總統”禮遇金)、本應該為社會穩定繁榮做貢獻的,卻用於煽動族群、挑起政治惡鬥,成功長時間把自己塑造成政治迫害的對象;而民進黨也長期甘願被其綁架,從政治上增加辦理扁案的難度和加大辦案的成本。
最後,特偵組和法院對這一世紀大案的審理,有著客觀的局限和主觀上的得過且過,勢必也讓人增加疑慮。案件的本身復雜和紛亂,社會給予的關註和期待都給特偵組和法院偵辦和審理該案帶來難度和壓力;特別是特偵組的幾個人辦理這麽復雜龐大的案子本身,把特偵組逼上不辦妥扁案無以自清的局面。如果裏面有人真的被陳水扁直接或間接脅迫妥協,案子辦得似是而非、吞吞吐吐,怪不得有人說,寧可相信其能力的問題、如果能力夠還辦成這樣,關鍵證人和被告接二連三出境,不是有意懈怠或放水是什麽?如果特偵組資源不足、能力不夠或者徹底辦理扁案的信心、意願不夠,存在其中的任何一種可能,都可能影響案件呈現全貌。(可輸入畢殿龍搜索參看《臺特偵組踏上“不破案、難自清”的不歸路》
馬政府在扁案偵辦中曖昧的態度,是社會對該案焦慮的主因。馬政府與其說像其標榜的那樣,不是無能,是不濫權,毋寧說投鼠忌器,瞻前顧後。馬政府希望陳水扁任上鑄的寶劍(特偵組)斬下他自己的頭顱,還真得碰碰運氣。對扁家案件的態度,盡管避免因為新的司法架構,不要讓人說自己是司法迫害;但這得祈禱上帝保佑,陳聰明領導下的特偵組的確是在認真地、毫無保留地辦理扁案。否則,特偵組案件辦理的深度和廣度,能否讓社會滿意,馬政府都得概括承受,因為從2008年5月20日那天起,馬政府已經接過揭開扁家弊案迷霧的責任。另外,馬政府對待扁案的考量畢竟不能夠等同媒體,名嘴們的追求一個理想主義的結果,作為執政者,考慮大局的穩定和案件偵辦的步驟,恰恰是政府負責的做法,所不同者,政府不能夠因為不濫權、不幹涉個案為理由而可以置身事外,或者沒有足夠的備用方案。
媒體對扁案的廣泛甚至是過分關註,也增加了社會對該案的焦慮。扁案引起的焦慮而許多頻道的名嘴、大嘴和臭嘴在推波助瀾。所謂名嘴,就是對事件認識深刻、評論客觀、並在評論時考慮到負有自身穩定社會、解除焦慮的責任,因為名嘴每個觀點都深思熟慮、謹言慎行,故多有文章發表;大嘴,就是評論時東一榔頭西一斧,也不乏真知灼見,只是更願意呈口舌之利、之快,忽視自己言論對社會的影響;臭嘴,則是扭曲事實、顛倒黑白,但罵人的聲調很高。陳水扁在最近臺灣媒體評選中獲取最上鏡頭獎,實在是實至名歸。扁家更加成就了很多名嘴,如果沒有扁家的案件,臺灣的媒體的時段和版面不知道那什麽有趣的內容來填充。媒體的監督的確讓司法部門辦理弊案更加快速和盡心,如果沒有媒體的監督,真不知道扁案會不會被辦成現在這樣(盡管這樣離滿意的程度甚遠);但媒體的過分評論,也打亂了扁案偵辦的應有節奏,也讓以後逐漸會揭曉的答案被評論人士當成疑慮大肆詰問辦案人員和政府的信心,增加了社會不必要的焦慮。這種焦慮還將繼續營造中。政黨之間對扁案的掩飾、利用和炒作,是增加社會焦慮的又一因素。黨派之間從自己的需要出發,只追求扁案擴大扁案影響和減少扁案影響的政治操作,對扁案的真相本身反而不那麽關心。
總之,扁家弊案給人造成的疑慮和焦躁為何不減反增固然有多方面的因素。但民眾對扁案的結果也不要求全責備、過於理想化。扁案中的疑點恐怕任何時候都不會有標準答案,疑點可能永遠都要存在。扁案的結局最應擔心的是,偵辦聲勢很大、具體能夠把扁家治罪的實據卻很弱,明知道被A了那麽多錢,卻只懲治了扁家劇本內準備犧牲的人;納稅人的錢具體能夠追回多少?像扁家把真的政治獻金和收取的賄款雜糅在一起,還要折騰司法多久?還要給社會造成混亂到什麽程度?想要挑戰人民的智慧和耐心到什麽時候?馬政府要認識到該案如果辦得太離譜,隨時可以激發大規模的群眾運動,所以有義務用明確、負責的態度減少人民對扁案的疑慮和焦慮。更有責任采取積極舉措,均衡懲治犯罪和維護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