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30日電/幾乎每一起重大生産安全責任事故背後,都存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問題。這是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有關負責人,近日在紀念《安全生産法》實施五周年暨第三届安全法制高層論壇上透露的信息。
檢察日報報道,該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近年來查辦的重大生産安全責任事故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呈現四方面特點:一是犯罪嫌疑人主要集中在基層行政執法和監管部門,約占立案總數的 88%。二是失職瀆職行爲涉及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生産安全執法和監管等主要環節。三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是導致重大責任事故多發的主要原因之一。四是重大責任事故所涉瀆職犯罪造成的社會危害性大。
據透露,今後檢察機關將進一步嚴肅查處重大生産安全責任事故涉及的職務犯罪,尤其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非法礦主相互勾結不報、瞞報事故的瀆職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