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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德科技大學兩岸和平研究中心主任吳建德(中評社 鄧冠英攝) |
中評社廈門9月23日電(記者 鄧冠英)由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廈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共同主辦的“台灣研究新跨越新學術研討會”上,台灣的樹德科技大學兩岸和平研究中心主任吳建德就兩岸在南海合作的可能展開探討。吳建德認為,在兩岸尚未達成“統一前政治關係”共識之前,在主權互不承認、治權互相重疊的情況下,要在解決南海主權衝突方面進行合作,存在相當程度的困難。
因此,他建議兩岸在九二共識政治基礎上,將過去既存的ECFA模式予以擴大到共同主張的領海範圍,提升雙方在上述地區的文化研究合作;同時,也依循國際與區域慣例,進行經濟、科學、海事與衝突預防的開放性雙邊合作。此外,台海雙方還可以合作進行考古,並將兩岸司法互助擴張至該地區,兩岸也可以在沒有合作的情況下,共同反對其他聲索國佔領的合法性。甚至,可以協商簽署具法律約束性的台海行為準則,並將其有範圍擴及南海,不僅創下區域沒有行為準則的典範,達到“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實效與和平形象的建構。同時,也為兩岸未來關係進一步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全方位基礎。
吳建德認為,在經濟合作方面,兩岸石油工業已開始進行合作探勘與開發。2012年6月兩岸簽署ECFA之後,更有利於兩岸簽署能源產業合作相關協議。以ECFA為載體,將東海及南海問題經濟化,通過兩會協商,簽署兩岸共同開發東海及南海能源及其他相關資源的經濟合作協議。然後再以此協議為槓桿,開展和周邊關係方的協商談判。讓兩岸關係不只覆蓋台陸兩塊陸地,還可包含東海及南海海域。這樣兩岸關係就不只是陸地取向,而且是面向海洋的,從而成為一種外向型或擴延型的關係。以增進兩岸經濟發展同時,亦能達到維護主權效果。
第二,在強化非傳統安全方面,海盜、災害防制與人道救援都是刻不容緩的挑戰。兩岸過去以進行數次台灣海峽的災害防治與人道救援聯合演習,因此未來可延伸至東海與南海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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