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7日電/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6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關於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試行)》。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據新華社電
1、巡視工作條例
用紀律和規矩管住大多數黨員
會議指出,巡視工作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圍繞“四個著力”,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做到全覆蓋、全國一盤棋。巡視工作的力度、強度、效果大幅提升,成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重要平台,是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監督的重要抓手,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支撐。
會議指出,全面從嚴治黨任務艱巨繁重,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必須有堅強的制度作保證,首先是把黨的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黨的性質和宗旨都決定了紀嚴於法、紀在法前,要把執紀和執法貫通起來,把黨的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用紀律和規矩管住大多數,做到有規在先、抓早抓小,使全體黨員、幹部嚴格執行黨規黨紀,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會議認為,《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充分吸收巡視工作實踐創新成果,注重解決巡視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明確巡視工作定位,圍繞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深化巡視監督內容,對機構設置、工作職責、方式權限、紀律要求等作出明確規範,對於推動依法依規開展巡視,更好發揮巡視利劍作用具有重大意義。會議同意公開發布《條例》全文。
會議強調,各級黨委要從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對《條例》實施的組織領導,認真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條例》。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深刻理解《條例》精神實質,提高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增強監督和接受監督的自覺性和堅定性。要著力抓好督促落實,以學習貫徹《條例》為契機,加強和改進黨內監督,提高依法治國、依規治黨水平。
巡視條例立了哪些新規矩?
十八屆三中全會閉幕後,中紀委就召開了常委會,提出修訂巡視工作條例。歷經19個月後,條例大修完畢。
回顧中央巡視制度的歷程進程,2002年十六大提出建立和完善巡視制度;2007年十七大把巡視制度寫入黨章;2009年正式頒布巡視工作條例。中央巡視制度已推進13年,此次系13年來的首次大修。重修後的巡視工作條例,立了哪些新規矩?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說,條例全文雖然暫時沒有發布,不過此前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多次強調,修訂條例會融入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的創新舉措,“巡視組長一次一授權、專項巡視等,這些十八大後中央巡視制度的新突破,都會寫入新《條例》中”。
此前,《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規定,“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成立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分別向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任建明表示,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巡視全覆蓋,今年第二輪中央巡視不僅覆蓋到了央企,還首次覆蓋到了黨中央部門機構。巡視全覆蓋極有可能寫入新規中。
此前,《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對巡視內容作出的規定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決定的情況;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況;開展作風建設的情況;選拔任用幹部的情況;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項。
據新華社報道,新《條例》圍繞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深化巡視監督內容,任建明表示,“這意味著巡視定位也有重大調整,體現出的就是中央領導多次強調的從嚴治黨要求,紀律挺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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