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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儲備制度違憲 律師炮轟

http://www.CRNTT.com   2010-05-09 09:32:17  


 
  張興奎對南方周末記者解釋,“給予政府部門經濟利益從而刺激其執行制度的積極性,這樣的積極性很快就會走向制度設計的反面。”

無窮後患

當土地賣盡,收入何來?真正能增加稅收的商業又因為土地受到遏制,對政府而言,將來的路又在何處?

  從一開始,土地儲備制度似乎就存在著某種“不良動機”。

  一個並不為人所關注的事實是,以地生財,從一開始便有解決國企問題的客觀需要。

  南方周末記者查詢當年與土地儲備相關的種種報告,無一例外都會看到實施意義中“國企脫困”的一條。

  土地儲備制度為此挖掘了土地的價值。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文宗瑜撰文解釋央企發展“井噴”現象時即證明,被國家控制的土地、資源,在無價或者廉價地被央企支配後,隨著股市的迅猛發展,迅速被轉換為巨大的資本。因為也就在這四五年間,中國的土地和資源價格五倍十倍地翻升。

  國企問題得到化解,各級政府也賺得鉢滿瓢盈。

  在土地收購-土地儲備-土地出讓三大程序中,政府自始至終都是土地儲備制度的核心,既是政策制定者,也是政策的執行者;運動員與裁判員一體,使得政府成為土地儲備制度的最大受益者。

  中國指數研究院2009年中國土地出讓金年終盤點報告指出,2009年中國土地出讓金總金額達15000億元。“賣地”成為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支柱,不少城市包括北京的土地出讓金占財政收入比例接近五成。

  打著公共利益需要的口號低價徵地,舉著維護國有資產的大旗高價出讓,成為目前土地儲備制度的一大特色。

  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在一次講話中說,根據對土地違法案件的統計,非法批地的案件,占涉及土地面積的80%,主要是地方政府和涉及政府違法的案件 (《上海證券報》2007年7月13日)。

  更為關鍵的是,被徵地的民眾不能直接對話地產商等實際用地人。雙方就徵地拆遷發生爭議,還需自行解決,作為實際獲益人的政府卻超然物外。

  在《建議》中,張興奎認為:法律和制度不能“剝奪”一部分人的利益而成為政府財政收入的來源,除非這種剝奪是通過稅收的方式,否則就有違社會公平與正義的原則。

  而更大的問題在於,壟斷了土地一級市場的交易權,政府盈利的衝動在政績和利益的驅動下又很難遏制,地方官員有著極強的任內兌現的衝動。甚至不惜違法一遍遍地賣地,以謀求更多的收入。揚州市國土資源局就曾悄悄收回業主的土地使用權,拿到市場上進行重新掛牌出讓,並獲得20億的收益。最近經過央視曝光揚州政府才連夜決定中止出讓行為。

  這種透支未來的做法,留下了無窮的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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