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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李剛:刑訊逼供有沒有?

http://www.CRNTT.com   2011-03-30 09:43:45  


 
“警官是李剛”比“我爸是李剛”更可怕

  2011-03-28 16:58:17 來源:國際在線專稿  作者舒聖祥  
  
  石家莊青年王朝2007年因保定一起搶劫案獲刑13年,其母懷疑案件造假,河北省高院也於去年11月要求重審。但主管刑偵的保定北市區公安副局長李剛稱“我保證這案子不存在造假”。王朝受訪時說被逼供,“第一個動手的就是李剛,他給我的左手上了夾棍。”在他一生中最難熬的那一夜,他“遭遇了從前在歷史課本中得知的種種酷刑”,他想認罪都不知道該認什麼罪。(3月28日《新京報》)

  猖狂子必有猖狂父,葫蘆僧判斷糊塗案——稍微改寫下《紅樓夢》第四回回目,就儼然一個活脫脫的李剛形象躍然紙上。去年,一句“我爸是李剛”讓李剛頓時蜚聲全國,雖然後來也有多套房產來源不明之類爆料,但李剛依舊是李剛,未曾重蹈周久耕輩之覆轍。一場鏡頭前的哭戲就將轟動全國的“李剛門”應付了過去。“李剛門”之不明不白結束,讓公眾頗感不爽,徒留後台真硬之嘆;於是,當李剛從給兒子擦屁股的慈父,轉換回提審嫌犯的公安副局長,重登新聞現場之時,立刻就遭到了猛烈的“圍觀”。

  瀏覽完案情介紹,特別是其證據鏈條的漏洞百出,以及主審法官曹雲廷因持王朝無罪觀點而遭替換,真是不得不讓人感嘆:國家法律面前,地方權力的為所欲為與無不可為。僅僅憑借在某個時段打了幾個電話就鎖定嫌疑人,在未有其他證據支持的情況下就實施抓捕,然後通過刑訊逼供讓被抓之人“想認罪都不知道該認什麼罪”;僅僅只提取到一枚指紋,而且現場照片是紅酒酒瓶,唯一指紋卻提取自XO酒瓶;警方認定王朝使用過被搶手機,但話單顯示的串碼卻與被搶手機不同;關鍵是,那天王朝處理車事故去了,根本沒有作案時間,這是不幸中的萬幸。

  僅僅只看河北省高院發回重審提出的那14個疑點,不懂法的普通人也能知道王朝被判搶劫罪是個絕對的糊塗案。就這樣,李剛還辯稱“不存在造假”;那麼試問,在事發之後抓捕之前,派幹警以老板身份邀請王朝吃飯,騙取到王朝在酒瓶上的指紋,冒充案發現場的嫌犯指紋,這難道還不算造假嗎?即便警方所有的證據都是可靠的,僅是這一個證據造假,法院也應該對警方的所有證據不予采信,因為這是疑罪從無原則的根本需要。更何況,警方哪一條證據不是漏洞百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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