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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勞教案”讓人發指

http://www.CRNTT.com   2011-08-22 10:45:28  


 
說不清楚的案由

  對於“沒有購買車票”的說法,吳產娣聲稱:“我太冤枉了,我是被打擊報復。”

  另外兩人也是大喊冤屈。她們向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法院及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常州市勞教委對她們進行了非法勞教。

  吳產娣說,2009年6月29日下午,包括自己以及陸菊華和朱玉妹在內的10多名常州人,在北京陶然亭橋北等待14路公交車,前往國務院法制辦領取行政複議書。

  她說,自己是最後一個上車的,刷了卡之後她就往後走,當時確實因為有人不買票,司機崔林和乘客發生了爭執,司機拒不開車並報警。

  吳產娣見狀,還跟司機講:“我刷了卡,你不能不開車啊,不能耽誤我辦事情。”由於司機不理會吳產娣,隨後她亦撥打了110報警。

  吳產娣在向記者講述的同時,拿出了自己2008年6月份購買的北京市公交一卡通,她說,當時自己就是刷的這張卡,只需要4毛錢。

  陸菊華同樣跟記者出示了自己的公交一卡通,她說自己也刷了卡。

  朱玉妹則沒有一卡通,但她亦說:“我上車的時候,投了1元錢,司機應該看到的。否則我怎麼上車?”

  然而,三人的言辭並不被常州警方認同。

  警方采信了唯一目擊證人14路公交車司機崔林的說法,崔林向警方指認了朱玉妹、陸菊華以及吳產娣,並聲稱她們“不購買車票”。

  有意思的是,記者從北京市公安局調取的當日“報警記錄”中顯示,公交司機崔林於14:51:06報案,聲稱:“在自己車上有半車上訪人員,要去中南海鬧事,車子停在陶然亭橋北車站,他們沒有統一服裝,背著包,有上訪材料,無橫幅及標語,請民警來。”

  同時,記者調取了14路公交車當日值班記錄,記錄中,值班人員陳起雲寫到:“14:50,14路車駕駛員崔林北行到陶然亭橋北時,10餘名自稱上訪人員的人上車,要去中南海,崔林拉手刹報警。”

  在這兩份詳實的記錄中,司機崔林並未提及有人上車不買票。而報警原因及停車原因均不是“拒不購買車票”,而是“有上訪人員”。

一個人的“孤證”

  據案卷顯示:2009年9月28日,在事情過去了90天之後,14路公交車司機崔林通過常州警方提供的一些2寸免冠照片,辨認出了孫洪康、吳產娣和朱玉妹。

  事隔196天後,即2010年1月15日,陸菊華所在轄區的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牛塘派出所又一次向崔林作辨認筆錄,此時,崔林又辨認出了陸菊華。

  此後,當時出警的北京天橋派出所兩位民警楊金榮、曹永銅在接受常州警方詢問時,卻未能指認出是誰沒有買票。

  陸菊華的代理律師楊再明說:“時隔那麼久,警察都指認不出來,一個公交車司機每天面對那麼多乘客,竟然還能指認出來,這不符合常人的邏輯記憶規則。”

  更耐人尋味的是,陸菊華及吳產娣曾要求警方調取刷卡記錄,但卻被告知:“時間已經過了很久,刷卡記錄被衝掉了。”

  14路公交車的攝像頭,也被公交公司稱為:“沒有記錄功能,只是司機觀察上下乘客用的。”

  由此,能夠證明朱玉妹、陸菊華及吳產娣沒有買票的,僅有司機崔林一人的證言。

  朱玉妹代理律師鄭建偉說,這是典型的“孤證”,公安機關和勞教委采信孤證,是不合法不合理的。

  陸菊華、吳產娣、朱玉妹被勞教後,立即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狀告勞教委及公安機關非法勞教。

  遺憾的是,一、二審法院均判三人敗訴。

  陸菊華想不明白,她說:"司機崔林,我和他一句話都沒說,他怎麼就指認我不買票了?而且事發之後,我都沒有見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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