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評論文章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 
從成都改革談“中等收入陷阱”

http://www.CRNTT.com   2011-09-05 09:26:09  


 
  農村產權長久不變的嘗試

  2009年,興隆鎮的瓦窑村在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又率先進行了農村產權“長久不變”的嘗試。在該村村民議事會的一致同意下,將全村承包到戶的土地經營權由30年改為“長久”,並將田坎、河灘、荒坡等未分配到戶的集體土地按人頭均分,並以股權的方式加以明確,作為該部分土地收益的分配依據。

  半月談記者在瓦窑村村委會見到了該村6組村民路術瓊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翻開封皮和扉頁,在第3頁的“承包期限”“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用途”等欄目下分別標注“長久”“家庭承包”和“農業”等字樣。在第4頁上,則清晰地注明了路術瓊一家承包土地的地塊、面積以及相鄰地塊的承包人。

  唐朝陽對記者說,和原來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相比,只有“承包期限”一欄標注有所不同,從原來的“2028年到期”改為現在的“長久”,這是對現有農村土地承包政策的一個重大突破。

  2009年5月26日,瓦窑村議事會召集由該村村民共同選舉出來的25名議事會成員,到村辦公室開會,商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相關問題。在這次會上,實際到會的22名議事會成員關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長久不變”達成了一致意見,明確提出“以2011年5月1日為截止時間,確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承包戶依法享有承包地抵押、流轉、繼承等方面的權利和收益”等實施辦法和細則。

  該村議事會成員周光勛表示,土地承包經營權長久不變之後,直接提升了土地的價值,不僅有利於調動農民對耕地、農業投入的積極性,維護農民的自主權,更有利於盤活農民手中的資產,推動社會資本的進入。

  在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長久不變”的同時,還必須堅持“四不變”的原則:土地集體所有不變,家庭經營不變,土地承包關係即承包現狀不變,土地使用用途不變,仍然是農地農用。(記者 侯大偉 葛晨)

讓改革生長在基層民主治理的土壤上

  ——成都試驗:統籌城鄉變革啟示錄之四

  從2008年以來,成都市在統籌城鄉過程中探索以村民議事會為核心的基層治理新機制,解決了產權制度改革中的各種矛盾,進一步暢通了民眾言路。如今,當地村民的命運已由被安排變為自己做主,民主意識得到加強,幹群關係得以改善。據相關調查結果顯示,成都農民對村民議事會工作的滿意度達到95%。

  “逼”出來的村民議事會 
 

  剛剛獲獎回來的李興才顯得十分興奮。這次,他作為成都市新都區唯一一位社區黨支部書記,榮獲四川省優秀基層黨組織書記的榮譽。

  1990年,李興才當上了木蘭村(現為木蘭社區)黨支部書記,連他自己也沒想到一幹就是21年。“其實,社區的工作有時候真的很難做。哪怕你已經很公平、很公正,老百姓還是會懷疑,好事常常做成壞事。”李興才回憶這21年來的經歷略顯無奈。

  木蘭社區分為11個組,2100口人。2000年以前,這一社區與其他村莊一樣,大事小情由村委會和黨支部說了算,普通村民決策參與度不夠。

  他回憶說,村裡曾決定修繕一條8000米長的滴灌溝,以滿足耕地灌溉需求,但修繕過程中可能會損壞部分村民的莊稼。這些村民不理解,也不聽解釋,極力阻撓施工。“你把修溝的磚搬來,他就給你搬走。最後,溝雖然修好了,但前前後後修了3年。”

  2000年初,村民對解決出行困難的訴求越來越強烈。但是,修路要村民出錢出力,可能像修滴灌溝一樣出現幹群矛盾。處於兩難境地的李興才和同事們決定,嘗試民主決策,把是否修路、道路規格等交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

  當年12月,木蘭社區從600戶村民中選出40多名代表;第二年3月,村民代表大會確定籌資和道路建設方案;9月,道路修完,整個資金使用、道路建設過程由村民代表大會選出專人監督。

  2009年,作為村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補充,木蘭社區按照成都市的整體要求,設立了村民議事會,作為村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議事會成員按每組2至3人限額選舉,共25人,負責村裡“凡是用到錢的重要事務”的決策。

  李興才告訴半月談記者:“得到權利的村民自主性增強,變得比以前敢說話,遇到問題會及時找議事會成員反映,由議事會成員提出議題,幫助解決。村民的命運由原來的被安排轉變為自己做主。”

  木蘭社區議事會代表陳登惠說,那條8000米長的滴灌溝每年到了雨季都要被大雨衝毀幾段。有了議事會之後,應該修哪幾段、如何修、用多少錢等問題都通過議事會來討論決定,村民們也很少有意見了。

  半月談記者了解到,村民議事會是村級治理事務的常設議事決策和監督機構,由村民民主選舉產生村民小組議事會,再從每個小組議事會中推選2至5人成立村民議事會,不定期地商議村級自治事務。村民議事會對村民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其監督,村兩委負責落實議事會各項決定。同時,村黨支部書記兼任議事會召集人,負責審查議題和主持、召集議事會。

  成都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朱志宏說:“這種集群眾智慧的做法很快就顯現出效果,大量複雜的矛盾糾紛,經過村民議事會討論都解決了,農民沒有怨言,幹群之間也化解了矛盾。”據了解,2008年以來,成都已在2048個行政村、701個涉農社區全面建立這一機制,選舉產生村、組兩級議事會成員。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