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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出台讓愛情變為買賣?(下)

http://www.CRNTT.com   2011-10-11 14:41:59  


“剩女”Jolin
  中評社北京10月11日訊/《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頒布,猶如一枚深水炸彈,炸開了婚姻這個最堅固的堡壘,露出底下的殘酷與真實。“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浪漫想象,變成現實的、冷冰冰的算計。婚姻,難道就只是一種基於撫養孩子而結成的利益聯盟,一種階段性的契約關係?那麼,愛情跑哪去了?《南都周刊》日前登載紀實文章“新婚姻法出台讓愛情變為買賣?”:

求偶三十年

  近三十年來,經濟社會處於劇烈轉型中的中國,婚戀觀也在經歷前所未有的震蕩,以至於新婚姻法中有關房子的司法解釋一出台,就掀起了巨大的爭議。在研究擇偶觀念的變遷問題上,社會學家多以征婚廣告作為樣本。本刊也挑選了近三十年來極具時代烙印的征婚廣告,窺豹一斑。

  記者_ 徐卓君

  四川江津的數學老師丁乃鈞,屢次相親失敗後做出衝動之舉,成就了新中國的第一則征婚廣告。

  1981年,在《市場報》第七版的小角落上,這則征婚廣告看起來相當簡陋,全文只有79字,只有丁的年齡、身高、職業和曾經被錯劃為“右派”的歷史,另外還附上四十三元五角的月薪說明,以及一張極小的黑白照片。

  那個年代的征婚廣告樸素而含蓄,要求大多是“熱愛文學”、“作風正派”、“有上進心”。過了30年後,如果有男人再想憑這樣的廣告征婚,估計是不會有人上門的,現在,單身男女的金字招牌變成了“名車豪宅”、“海歸精英”、“年入百萬”。

  近三十年來,處於劇烈轉型中的中國,人們的婚戀觀也在經歷前所未有的震蕩。在研究擇偶觀念的變遷問題上,社會學家多以征婚廣告作為樣本。社會學理論認為,社會平穩發展時,婚戀觀也相對靜止,而當社會發生變動時,婚戀觀作為反映個體價值觀念的一個敏感指標,也會隨之劇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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