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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電費裡,人人被迫捐了一角錢

http://www.CRNTT.com   2012-05-17 11:19:27  


電價包含政府性基金的結果就是,電費被無端扣去一部分,沒人和你商量
  中評社北京5月17日訊/山東魏橋集團以比國家電網便宜1/3的價格向周邊居民供電,這一舉動被發改委以不安全不環保不合法否定,官員還稱自備電廠的電便宜是因為沒有承擔社會責任。這話反過來就意味著,電網企業為承擔社會責任只能提高電價,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的社會責任究竟為何卻無從知曉?

  一、國人每交1元電費裡有近1毛錢與用電無關

  銷售電價中包含政府性基金,按去年的用電量每度電附加1厘的費用就要可收470億

  做了好事不留名的是雷鋒,既然每個人交的電費裡有一部分錢是替電網企業履行了社會責任,那不妨來看看電價構成中有哪些是在做好事?國家發改委2005年頒布的《銷售電價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銷售電價由夠電成本、輸配電損耗、輸配電價及政府性基金四部分構成,而政府性基金指的是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經國務院以及國務院授權部門批准,隨售電量徵收的基金及附加。這就是說,刨除成本,能夠履行社會責任的就是隨著電價同時徵收的政府性基金,這筆費用也被統稱為電價附加費。有媒體測算,去年全國用電量近47萬億度,每度電附加1厘的費用就要多收470億元。

  各地電價中政府性基金又被分解成五大組成部分,總計在核定居民電價中占比3%至10%不等

  查閱各地銷售電價明細不難得出,中國的電價構成中政府性基金一般被分解為,農網還貸、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等五大類。以中國電力信息公開網的最新數據來看,甘肅2011年6月調整後的電網銷售電價中,不滿1千伏平段電價為0.51元/千瓦時,其中包含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4分錢、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0.8分錢、可再生能源附加費0.4分錢、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0.35分錢、地方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0.02分錢,這五項收費(不算農網還貸資金)占到電價的3.86%。考慮到2011年甘肅省城鎮居民用電35.62億千瓦時,當年甘肅省城鎮人口履行社會責任上的交費超過了7000萬。

  各地工業、居民用電性質、以及城鄉差異,對於政府性基金收取標準有所不同。參考2011年11月山東電網銷售電價來看,青島市政策性基金共計占居民電價的8.5%。同樣的方法測算遼寧省沈陽市政策性基金共計占電價的比例在9.7%;而南方廣西省的比例則高達9.8%。綜合來看,六項政策性基金均涵蓋在居民電價構成中,占比從3%至10%不等。初步得出的結論是,只要有用電的地方,每個人為每一度交的費用中都包含了至多5項從名稱上看與用電並不相關性的收費。不交就無電可用,這種以收電費的名義強制繳納被稱為履行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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