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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能否扮好中國改革先行者角色?

http://www.CRNTT.com   2012-09-06 11:32:26  


 
  但中國當前深化審批制度改革,不是簡單像十年前一樣,一減了事。從行政審批作為一種管理手段來看,它是在計劃體制下形成的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方式,這種方式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已日益與市場經濟的內在本質和要求相衝突,成為制約社會經濟發展的重大障礙,因此,審批制度的改革必須比過去更大膽、更深入。從審批制度改革的經驗和教訓來看,它所存在的“越減越肥”、“審批拖沓”、“重審批”、“輕監管”等問題,足已說明單改審批制度本身,而不同時進行政府職能的轉換,不限制政府的權力,不釐清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邊界,審批制度改革最終是不可能取得單兵突破的。因為說到底,審批制度改革表面上是改變政府管理社會的方式,實質則是改革政府,是通過改變政府的管理和服務方式而對政府過大權力的限制,因而,它必須有相應的聯動改革,簡單取消多餘的行政許可,只是最基礎的一步。

  既然行政審批制度實質等同於政府改革,要達到這樣的效果,從中國改革的經驗來說,最好是先行先試,取得一定經驗後,再在全國推行。選擇廣東作為審批制度改革的試點地區,是恰當的。首先,廣東處於中國改革開放前沿,市場發育程度較高,經濟社會發展正全面進入轉型期,其自身對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十分緊迫;其次,廣東這些年在審批制度改革方面一直走在全國前列,廣東的經驗對全國具有很強的示範價值;第三,為做好審批制度改革的試點工作,廣東已進行了充足的準備。

順德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力度迅猛

  進入新世紀以來,廣東分別於2000年、2002年、2004年、2009年進行了四輪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取消和調整了2300餘項審批項目。今年7月,廣東又出台了《關於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和省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第一批目錄。在第一批目錄中,明確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達179項、轉移事項55項、下放事項115項、委托事項5項,全部354個調整事項占到廣東省級政府現有實際審批項目的三分之一以上。尤其以佛山順德區為代表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力度非常猛,順德2011年8月再啟審批制度改革後,目標是審批事項縮減30%以上,審批時間壓縮50%以上。而在總數為5205項的行政管理事項中,3197項劃歸鎮街,占了所有事項的61.4%。在今年8月推出的“削權名單”中,13個部門又一共清理出1567項行政審批事項,有548項將取消或者優化,而原來由政府承擔的76項工作職能將轉移給社會組織來執行。

  順德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具有這樣幾個特點:一是調整、取消和下放的審批項目多;二是建立了行政審批的流程和標準;三是科學配置行政審批權;四是推動社會力量參與行政審批和服務管理工作。而這一切,與順德的政府改革是密不可分的。順德的大部制改革在全國來說是走在最前列、最徹底的。因此,順德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真正體現了:凡是市場和社會能夠自我調節的事項堅決取消行政審批;凡是社會組織能夠承擔的事項堅決轉移給社會組織;凡是下級政府能夠履行的職能事項堅決下放給下級政府,最大限度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的原則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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