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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羞牆”遮不住民生艱難

http://www.CRNTT.com   2012-12-04 11:53:32  


 
“遮羞牆”背後的權利貧困 
  
  2012年12月04日01:29 來源:重慶時報 

  國家級貧困縣甘肅漳縣境內212國道沿線,政府出資建起了2米高、用琉璃瓦裝飾的牆近日被媒體曝光。當地政府稱,修牆是進行村容村貌集中整治,改善和美化人居環境。但村民認為,這些以“扶貧項目”名義建造的牆,只是為了遮羞。(相關信息見今日本報14版)

  如此冠冕堂皇的“扶貧項目”,當地幹部一會兒說建牆是“學習甘肅省內其他地方建設新農村的先進經驗”,一會兒說民眾反對是因“才剛剛脫盲,理解不到這個層次”。可是,無論巧為矯飾,都無法掩蓋建牆為樹立地方形象、打造政績虛榮而刻意遮蔽農村貧困局面的實質。

  這些“遮羞牆”,以當地的標準衡量,應該是投資和影響都不小的工程項目。儘管所需款項主要由當地政府和扶貧單位負擔,但從工程規劃、立項到施工、裝飾,農民們都無法行使知情、參與和監督的權利,包括牆建成後帶來的交通安全隱患等問題,當地政府似乎並不在意。作為基層社會的主體,當地民眾對自己生於斯長於斯的土地上的“扶貧項目”不能行使應有權利,這顯然不正常。

  從欠發達地區耗資億萬修建豪華政府大樓,到貧困縣在公路主幹道兩旁“進行村容村貌集中整治”,這類形象工程只是遮掩了財政困難、遮蔽了路兩邊的土坯牆和破舊院落之“羞”嗎?恰恰相反,如同紙裡包不住火,形象工程被曝光,不但再也不能遮“羞”,反而更加觸目驚心地暴露了貧困的現實:不但農民物質生活和生產條件貧困,更反映百姓的權利貧困。

  “權利貧困”是國外學者在研究經濟貧困現象時提出的一個概念,他們發現經濟貧困的深層原因不僅僅是各種經濟要素不足,更重要的是社會權利的貧困,所以治理與消除經濟貧困的治本之道,是強化社會權利的平等和保障社會權利的公正。由此觀之,像甘肅漳縣那樣大張旗鼓修建“遮羞牆”,就是中國農民權利貧困的一個典型。

  為消除權利貧困,應從促進權利公正、平等的角度,著眼於農村的基層民主建設,逐步擴大基層民主,保證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改變“地方權力自上而下賦予、權力者由下對上負責”的現狀,改變基層組織權力合法性的來源,改善地方政府和群眾自治體系之間的關係,形成科學完備的基層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只要農民的權利不再貧困了,“遮羞牆”等形象工程也就修不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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