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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給了校長帶幼女開房的膽量?

http://www.CRNTT.com   2013-05-15 12:21:04  


 
新聞鏈接:海南通報校長帶幼女開房事件:未發生性行為

  新華網2013-05-13 21:36

  新華網海南萬寧5月13日電(記者 馬超)海南省萬寧市有關部門13日下午就“萬寧某小學校長帶六名女生開房”事件召開新聞通氣會:該市第二小學校長陳某鵬與該市房管局職工馮某鬆因涉嫌猥褻未成年少女,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經該市公安局法醫鑒定,犯罪嫌疑人並未與六名女生發生性行為。萬寧警方已經請求海南省公安廳法醫對受害女生再次進行鑒定,向社會澄清事件真相。

  13日,有媒體報道海南萬寧第二小學校長陳某鵬與該市房管局工作人員馮某鬆,於8日晚間帶六名小學女生開房,女生下體遭到傷害,疑似遭遇性侵,引起社會高度關注。

  萬寧市委宣傳部13日下午召開新聞通氣會,萬寧市某小學校長蔡鴻雁說,8日下午,該校六年級兩個教學班任課教師分別發現這一個班中的四名女生和另一個班的一名女生缺席上課,立即通知家長尋找。除一名女生家長發現其女兒留下的“去海口玩”的字條外,老師和家長經一夜尋找,未發現5名女生蹤跡,隨即於9日上午報警。

  萬寧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李有恒介紹,9日上午警方接到報案後,通過技術手段在海口找到其中4名女生。其中一名女生向警方表示,該校一名女生和外校另一名女生仍在萬寧市內,隨後警方在萬寧長豐鎮某酒店內找到正在休息的兩名女生。

  警方調查發現,犯罪嫌疑人陳某鵬與萬寧房管局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員馮某鬆,8日晚間分別帶4名女生和2名女生,入住萬寧市內兩家酒店。陳某鵬和四名女生於9日早晨離開酒店,馮某鬆於9日離開酒店後,被其帶入酒店的兩名女生直到10日才經警方找到後離開酒店。“陳某鵬和馮某鬆並不認識,兩人開房地點也不在一起,但該六名女生相互之間認識”,李有恒說。

  警方介紹,據與陳某鵬同處房間的一女生說,在房間內陳某鵬對其進行摟抱等親密行為。而與馮某鬆同處房間的女生則向警方否認馮某鬆與其二人有過親密行為。

  事發後,萬寧警方對受害未成年人進行法醫鑒定。經鑒定,六名未成年女生在與陳某鵬和馮某鬆接觸期間,並未發生性行為,但鑒於陳某鵬和馮某鬆帶未成年少女開房留宿,社會影響極其惡劣,警方12日已經以涉嫌猥褻未成年少女罪對二人進行刑事拘留,萬寧市檢察院已提前介入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針對有受害女生家長質疑警方調查結果,李有恒表示,萬寧警方已經請求海南省公安廳法醫對受害女生再次進行法醫鑒定,鑒定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澄清事件真相。

  記者了解到,萬寧市教育部門13日上午已經對陳某鵬做出免職決定,並派出心理醫生對受害女生進行心理干預。

  萬寧市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對新華社記者表示,該案件影響極為惡劣,萬寧公安、教育等有關部門已分別成立調查組,對該案進行調查,“案件一經查實,對犯罪嫌疑人一定嚴懲不貸。”該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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