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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治理”新思路

http://www.CRNTT.com   2013-11-18 10:30:55  


  中評社北京11月18日訊/“從傳統國家治理體系向現代國家治理體系轉型的關鍵,也在於從國家單方面支配社會,過渡到國家與社會的有效互動與互相制衡。這就需要重構國家與社會、政府與公民、政治權力與政治權利的關係。”學者包剛升撰文《“國家治理”新思路》如是說。

   11月12日,中共中央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包括“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治理能力儘管作為學術概念早已出現,但還是首次進入中共中央文件。會議公報還多次使用“治理”、“社會治理體制”等字樣。

   早在16年前,世界銀行出版的《變革世界中的政府(1997年世界發展報告)》就聚焦於治理問題。世界銀行認為,“善治(good governance)”或“有效治理”是一個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實現發展的關鍵。而實現有效治理需要相應的治理能力。因此,實現“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舊體制的思想遺產

   如何理解國家治理能力呢?不少人對此存有誤解。比如,有一種觀點認為,政府的職能範圍與權力的控制範圍越大,國家治理能力就越高。這種觀點實際上是舊的計劃經濟體制與全能主義國家治國思想的遺產。他們在潛意識中認為應該建立一個無所不包的國家—政府既能控制政治領域,又能控制經濟、社會、文化與思想領域。這種國家形態儘管曾經在20世紀出現過,但都無法實現長治久安的治理。這類國家的治理能力是不可持續的。

   《變革世界中的政府》也提醒發展中國家:政府擅長的事情是有限的,而有效政府的關鍵在於做好政府擅長的事情,而不是無限擴大政府掌控的範圍。該報告開頭即提出,為了實現有效治理,首先需要確定政府的“作用應該是什麼”,政府“能做什麼和不能做什麼”。認識到政府不能做什麼,恰恰是現代治國思想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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