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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藝謀莫把特權當權利

http://www.CRNTT.com   2013-12-03 11:55:13  


 
張藝謀莫把特權當權利 名人逍遙法外是炫耀特權

  2013年12月02日02:25 來源:新京報 袁伊文(法律工作者)
  
  12月1日晚上,被“超生”傳言折騰了很久的張藝謀,終於通過工作室發表一份聲明,承認其與陳婷育有兩子一女,願意接受無錫市濱湖區計生委的調查,並對由此造成的不良影響表示歉意。

  “尋找張藝謀”鬧劇的主角,終於出來發聲了。然而,細讀這份聲明,仍不難讀出張藝謀的傲慢。

  張藝謀雖道歉,但聲明筆鋒一轉,稱“別有用心之人”不斷用“非法手段”曝光其隱私信息,並“炮製虛假信息大肆散布”,這難逃轉移話題之嫌。訛傳信息、窺探隱私確實不對,但光想著祭出自家孩子是未成年人的“庇護傘”,而忘了一個基本事實—張藝謀違反計生政策和躲閃在先,爾後才有各種猜疑,兩者有著因果關係。

  關於涉嫌超生一事,輿論熱炒一年,張藝謀竟然對此熟視無睹,而且,也對是否涉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置之不理。一句“誠摯的歉意”,不知有幾人能夠接受?

  至於涉事計生部門的後續反應,也深受輿論關切。此前,如果不是媒體率先曝光張藝謀超生,當地計生部門恐怕還在“裝睡”。在輿論緊逼下,該計生委一度似乎要以“找不到張藝謀”收場,結果鬧得全國多家媒體登出“尋人啟事”。這已讓人質疑:為什麼這麼大名鼎鼎的導演,會“找不到”呢?其他公民超生,會以“找不到人”結案嗎?張藝謀的超生處理延宕至今,能體現執法的公平性嗎?

  此外,張藝謀本身就是第十屆、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任期從2003年至2012年,而據媒體的推算,他超生兩個孩子正在此期間。也就是說,時任全國政協委員的張藝謀,卻在以身試法。之前就有地方政協委員因為超生,被撤銷委員資格。顯然,一個人不能一方面享受著政協委員這樣的政治榮譽,一方面又超生。

  “法者,平之如水”。法律對任何公民都應一視同仁,而不能因身份、財富而異,這是法律正當性的基礎。計生政策或有需要調整之處,但若某些名人“逍遙法外”,那只會是炫耀特權。莫把特權當權利,自己應承擔的責任,也別推到輿論監督的頭上。所以,希望無錫當地計生委能公平執法,不要看人下菜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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