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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爲何討論統一後治台方略

http://www.CRNTT.com   2022-04-18 00:07:46  


 
  簡言之,“反分裂國家法”的最大意義,在於將鄧小平提出“和平統一”的同時,又宣佈不放棄其他手段的政治構想,以法律條文的形式固定化。但是我們也注意從鄧小平、江澤民到胡錦濤,處理兩岸關係時,“不放棄武力”手段的想法,已經逐步從“統一”的需要,轉為“反分裂”的手段,江、胡都明確說過,“武力絕不是針對台灣人民而是針對極少數台獨分子和外國勢力。”所以,在國家統一的過程確實存在“用武”的可能,但絕不是“武統”,而是“武力反分裂”,否則就不符合“反分裂國家法”的基本精神。因為“武統”和“武力反分裂”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戰爭,我們不能將之混為一談。“武統”是“以武逼統”,而“武力反分裂”是動用武力“掃除、消滅國家統一的障礙”。具體而諭:

  後者是討伐逆賊的正義之師,堂堂正正。而前者有時是政黨之爭,或是個人的權力之爭。

  後者是打破約束人民發展障礙,所以“反分裂”之戰是為民除害,動武具有正當性。前者雖是擴大人民的發展,但不能強加於民,以武迫之,更易逆反。

  後者是為了國家發展之必要的成本,否則國將受制於蠻夷,國亦不國矣,所以為了“利國利民,民必擁戴”。前者雖是為民謀福,但若進一步用武“逼統”,則使“被統一”方心中總存怨懟,難以長治久安,治理成本亦難估量,有可能是得不償失。

  猶是觀之,大陸社會的動武之請,恐怕多因對分裂國家之怒,而忽視統一後治理之挑戰。“反分裂”可以一舉而成,但成功地統治則是必須幾代付出。應該說中國共產黨中央對“用兵動武”是十分理性的、十分科學的態度,若“台獨”當局或美帝挑釁越過紅線,則“精準用武,清除內奸,驅趕外患”,必定是極重要的,甚至是唯一選項,也會毫不猶豫地行動。但“動武”祇是為了清除“分裂中國的因素”,掃清“國家統一的障礙”,而不“以武力統一”台灣,國家統一依然經由雙方談判加以實現。換言之,祇要反統一的障礙清除了,就應該回歸“和平統一”的基調。雖然何謂“反統一的障礙清除”也有不同的認定,但無論如何,最後都必須回歸和平統一的政策,才是真正符合“合久不分,長治久安”的國家統一和民族偉大復興的王道精神。

  三、“統一後台灣治理”的借鑑

  從現如今的台海局勢,特別是台當局的挾洋謀獨的種種作為,加上美國在“一中原則”上的瘋狂挑釁,兩岸關係已經是危如纍卵,隨時都可能出現意外的衝突。大陸民間的輿論普遍希望中共當局立即採取斷然措施,儘快解決,儘早解決,以免夜長夢多、節外生枝。中共中央雖然沒有採納民意,但也沒有禁止民間要求“立即統一”的輿論;而是在不斷展現“國家統一”的“戰略自信”“戰略定力”之餘,透露了國家的高鐵通台北的“交通規劃”,以及持續引導輿論專注統一後“台灣治理”的面向。應該說,從以往對台政策的討論,轉移到統一後治台方略的討論,這是中共佈局“和平統一”的重大一步。代表中共尊重歷史經驗,學習歷史教訓,吸取歷史智慧,完善台灣治理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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